珠海香洲区:两家艺术品公司虚构拍卖过程,诈骗183人639万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
40元“古董”可卖数十万?183人被骗639万,法院判了
南都讯 40元在花鸟鱼虫市场买的两枚“崇宁重宝”古钱币在拍卖公司处竟能卖到数十万?近期,珠海市香洲法院披露了一起诈骗案,多名老人被骗。被告人廖某、温某以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和18万元,责令退赔所有诈骗所得639万余元。
40元收购的古钱币身价暴涨法院官微显示,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廖某在珠海市香洲区先后成立亿某公司、万某国际艺术品展览有限公司,主营文物艺术品的策划广告、展览、委托送拍等业务。葛老伯就是被亿某公司吸引的其中一个“藏家”。2018年11月,葛老伯在网上了解到亿某公司,想把自己花40元在花鸟鱼虫市场买的两枚“崇宁重宝”古钱币拍卖掉,于是在亿某公司网站登记了藏品信息和联系方式。不久后,亿某公司的业务员联系上了他,并称可以为葛老伯提供藏品展览、委托拍卖等服务。葛老伯将古钱币邮寄过去后被告知:“崇宁重宝”钱币是真品,公司可以帮葛老伯卖到几十万元,但得先收取一些前期费用。2018年12月,葛老伯与亿某公司签订了《艺术品委托交易服务协议》《授权委托书》等合同,并支付了10000元的展览销售基础费。正在葛老伯美滋滋地等着自己的藏品被拍卖时,没想到多次联系业务员对方言语含糊,最终原先的联系电话变成空号。
虚构拍卖过程的骗局法院官微披露,廖某、温某的亿某公司、万某国际艺术品展览有限公司均不具备拍卖的资质,原来都是二人虚构的。两人通过电话推销的方式,运用精心培训过的拍卖话术,无视藏品真伪,恶意高估藏品价值,引诱 “藏家”与公司签订合同,并以各种理由收取高额的前期费用。期间实际并未真正参与展览拍卖会,仅利用相关照片、录像等方法搪塞“藏家”。除葛老伯外,受骗的“藏家”遍布全国,有家藏唐伯虎字画的65岁昆明宋大伯,有家藏“黄地镂空玉胡春瓶” 的75岁贵阳杨老伯,还有家藏古钱币的81岁成都倪大爷,共183人;被骗取的金额从500元到336000元不等,总计639万余元。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处廖某、温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和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和18万元,退赔所有诈骗所得金额。
南都记者杨亮 实习生胡叶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