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长沙市委书记、中共望城县委书记、湖南轨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武亮严重破坏国企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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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湖南通报8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点名提到了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武亮。
曾酒后驾车袭警王武亮,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今年58岁,湖南邵阳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公开资料显示,王武亮曾担任共青团长沙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97年8月至2005年12月历任望城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王武亮任湖南望城县(现已撤县设区)县委书记时因酒后驾车袭警被免,其后作为“重大违规违纪案例”被长沙市纪委通报。2005年10月4日晚9时许,望城县委书记王武亮酒后驾车被两位交警制止后,当着围观的上百名群众口出狂言:“我是县委书记,是一把手,老子不怕!”随后,他与交警以及赶来处理问题的民警发生“肢体冲突”。2006年3月,《半月谈》刊发文章《特权意识下的公权蜕变:我是县委书记我怕谁?》称,2005年10月以来,长沙连续发生三起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案,其中一起正是“县委书记王武亮袭警事件”。在因酒后驾车袭警被免之后,2005年12月,王武亮出任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4年后履新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之后,王武亮历任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4月,王武亮被查。官方称其,对抗组织审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搞权色交易;设立和使用“小金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严重破坏国有企业经营环境此次湖南省纪委通报了王武亮违规指定工程项目承包方在国资国企领域破坏经营环境问题。通报称,2011年12月至2021年3月,王武亮利用担任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省基础建设投资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湖南金隅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建、工程款结算、资金借贷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贿赂。尤其是在兼任湖南金隅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在金隅桃源项目一期、二期,金隅桃源高层项目等多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王武亮将工程项目私相授受,违规指定承建方,涉及合同金额91924万余元,严重破坏国有企业经营环境。
这并非湖南省纪委首次点名王武亮。2021年12月,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查处的8起投融资领域行贿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其中第一个案件,就与王武亮有关。根据官方12月15日通报,2013年至2014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刘建康(湖南康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时任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的王武亮提出请托。王武亮通过授意下属办理、向下属企业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为刘建康挂靠的公司在承揽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安工程以及获得该公司下属企业借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至2016年,为求得和感谢王武亮的帮助,刘建康通过送银行卡、送现金、支付购车款等方式,多次送给王武亮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2021年9月,刘建康因涉嫌行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