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宜维盛公司总经理金卫东断指举报县纪委干部放高利贷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
“纪委中间人”昨日中午,蓟县一名乡镇干部告诉记者,他曾在2015年1月通过蓟县纪委的朋友高某,在饭局上结识了金卫东,金卫东称企业项目前景好订单多,亟需资金。由于高某是中间人,自己出于对高某的信任,答应借出这笔钱,“写了借条,借据上没体现利息,金卫东签了字,按了手印。”该干部称,高某的多名朋友同样通过高某认识了金卫东,并借钱给他。金卫东承诺给的利息在2015年上半年均正常打款,当年6月突然停了,“八九月份,借款的几个人有的要买房有的需要用钱,找金卫东要,他没还上。”自己曾多次上门要钱未果,并向高某求助,而高某的回应是“是我逼着你借钱的吗?”他还表示,该笔款项的利息“绝对不超过3分,绝对没有超过法律范畴。”金卫东出具的多份录音和办公室监控视频记录显示,确有3名男子曾通过电话向他讨要债务并前往办公室讨债。此外,该企业2015年上半年建行的资金转账信息显示,从2015年1月4日开始,金卫东向一高姓男子转出54500元的款项,一刘姓男子则先后转入415000元的款项,双方还有超过10万元的数额往来。金卫东称,高姓纪委干部承担了中间人的角色,并多次介绍其他干部借款给他,介绍成功他即提供回扣给高某。汇款单上的款项,除了回扣部分,高某的借款利息是最高的,“月息5分。”新京报记者从相关渠道确认,高某、刘某此前均供职于蓟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而另一名多次催债的李姓男子则为蓟县纪委常委。25日至26日,高某、刘某、李某3人均拒绝了新京报记者的采访,并称记者可与纪委主管领导联系,了解借贷相关事宜。涉事纪委干部仍在岗记者调查还发现,今年年初,当地出头岭镇干部李某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金卫东诉上法庭,并要求其偿还借款共计19万元,并以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付清利息,其中4万元的借款诉求已经获法院认可。监控视频中,纪委干部刘某曾与东赵各庄镇财政所的公职人员吴某前往金卫东办公室讨要债务。昨日下午,吴某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并称债务问题系私人问题,和单位财政所的资金没有关系。25日和26日,新京报记者从蓟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处获悉,在看到金卫东断指视频后,纪委领导对此很重视,并从市纪委方面反映回一些情况,目前纪委已介入调查核实。该负责人表示,这两天纪委方面已经约谈过当事人,但目前的情况仍在调查中,几位涉事的纪委干部仍在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