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同济堂造假:3年虚增200亿元收入,将引发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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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同济堂(证券简称“*ST济堂”,600090.SH)再次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这已是同济堂近半年发布的第25次相关风险警示公告。
3月9日,同济堂报0.99元/股,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总市值14.25亿元。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如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将被强制退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2020年4月28日同济堂(600090)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因同济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如最终证监会以虚假陈述为由对同济堂予以行政处罚,因同济堂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以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根据同济堂(600090)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团队提示,暂定上市后到2020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同济堂股票,且在2020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获赔。股民可通过小程序搜索“俞强律师”在线登记报名或咨询该律师团队。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已经有多名投资者向我们进行了索赔的法律咨询。依照我国证券诉讼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才可以依法索赔。2021年10月24日,同济堂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行政处罚”),直指同济堂财务造假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同济堂、张美华和李青夫妇、魏军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罚款;同时对张美华和李青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魏军桥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同济堂控股股东是同济堂控股,实际控制人为荆州前首富张美华。李青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魏军桥为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行政处罚公布后,同济堂便于次日(2021年10月25日)一字跌停,而后砸破1元面值大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