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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高和公司吸收1500多人存款3.8亿元无力偿还,实控人投案自首



来源: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法院  发布时间:

   3月7日上午,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安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其被指控利用名下柳州市高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3.8亿元。

  被告人刘安乐,1980年生,中专文化。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高乐注册成立柳州市高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后,其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2015年6月至2020年8月期间,通过召集业务人员对外宣传有渠道做资金管理,以承诺到期后返还本金及月返利2分多的高额回报等作为诱饵,向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参与人数1500多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3.8亿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安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安乐在庭审中承认其成立的投资公司并没有对外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后续用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开展民间资金拆借、抵押贷款、垫资、天使投资、银行背书第三方金融理财等业务。后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公司财务出现6000万-7000万缺口,无能力对投资人偿还本金利息,便于2020年9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庭审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争议焦点,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控辩双方就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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