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法治依法治假

不准被拐女离婚的丰县法官——江苏省优秀法庭庭长黄涛给情人写七封离婚保证书,加盖丰县法院公章



来源:百度  发布时间:

  不准被拐女离婚的丰县法官,自己却给情人写了七封离婚保证书

  作者: 捌火 日期: 2022-02-17 来源: 陆火Media

1.jpg


  丰县“八孩母亲”事件,引发了连锁式舆情。

  网友们关注“八孩母亲”被拐命运的同时,也将关注点投向了丰县这片神奇的土壤:以“丰县、拐卖”为关键词检索裁判文书网,可以发现多份相关判决文书。

  也就是说,在徐州丰县,“拐卖妇女”“收养拐卖妇女”,绝非个案。

  例如,一名男子花3万元,“买”了一名精神病女子当“儿媳”,又嫌弃“儿媳”痴呆,转手卖了两次;

  一名64岁、有强奸前科的老男人,花1000元“买”了一名痴呆女子,又以1900元的“价格”转卖。

  另有两份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也引发了关注:

  两名分别从四川和重庆被拐卖到徐州丰县的妇女,向法院起诉离婚,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是,丰县法院均做出了“不予离婚”的判决。

  在其中一份离婚官司的判决中,丰县法院在判决书中,无视妇女自述“被拐卖”的事实,而称双方“经人介绍后同居生活”。

  “只要双方互相理解,互相宽容,多为孩子和对方着想,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仍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这份于2013年12月作出的判决书,审判员是“黄涛”。

2.jpg

3.jpg


  而根据百家讲坛主讲人、历史学者张宏民的微博爆料:

  这名要求被拐女性“以家庭为重”的审判员黄涛,就是在2010年到2015年间写了七张“赌咒发誓,我保证为你离婚”承诺书,并且在上面盖丰县人民法院公章的法官。

  根据山东商报报道,在七份时间跨度长达五年的保证书中,署名黄涛的保证人向刘英(化名)作出多种承诺,“非常爱你,不再欺骗你,把你的话当最高指示,2015年五一后办理离婚”。

4.jpg

  保证书上除按有指印外,还加盖有“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

  黄涛系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曾荣获江苏省优秀法庭庭长。他曾向媒体记者承认,相关保证书确是其所写。

  七份保证书中,最早的一份落款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署名黄涛的保证人表示:

  “亲爱的刘英,我保证以后不再惹你生气,我应该好好的对待你,我非常爱你,心心相印,永不变心,海枯石烂。”

5.jpg

  事情经媒体披露后,2015年11月,丰县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黄涛行为构成通奸,严重违反党纪,加盖公章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予以开除党籍并撤职处分。

  一份荒唐的判决背后,必然是一个荒唐的法官。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