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专职副主任、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受贿5464万元
来源:江苏省无锡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3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受贿一案。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彭波利用担任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副局长、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网络新闻应急事务局局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促成诉讼和解、拓展网络业务、违规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64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彭波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彭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彭波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媒体人出身的反邪教官员却搞迷信活动根据8月17日通报,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被开除党籍。彭波是今年3月13日被查的。他是2021年全国两会后首个落马的“老虎”,也是今年被打的第七“虎”。通报显示,彭波理想信念坍塌、对党不忠诚,背离党中央关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的决策部署,放弃对互联网阵地的管理,公器私用、靠网吃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公款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彭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彭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很多人对彭波落马前所在的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不太了解。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1999年的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综合协调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将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公安部。
值得一提的是,该领导小组已有两只“老虎”被查。2013年12月20日,时任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后于2014年6月30日被开除党籍。2016年1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受贿案,认定被告人李东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落马前的李东生公开履历显示,彭波,汉族,1957年3月出生,湖南南县人,1974年1月参加工作,198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据《解放日报》报道,彭波曾长期在媒体任职,历任中国青年报社国际部编辑、副主任,中华工商时报社副总编辑,中国青年杂志社副总编辑、总编辑、社长、党组书记,中国青年出版(总)社副社长、副总编辑兼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总编辑等职。2006年5月至2012年8月,彭波任中央外宣办五局(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副局长、九局局长、十局局长;2012年9月,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为什么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大老虎”频出?为什么北大毕业、媒体人出身的彭波,会搞迷信活动?这些都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