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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益康元公司用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被罚1452.57万元,企业第一责任人被罚284.62万元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时间:

   固体饮料“特益膳”冒充特医奶粉,深圳益康元被罚超1400万元

  9月30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批),益康元(深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益康元”)因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被罚1452.57万元,企业第一责任人邓某某被罚284.62万元。
  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在调查处理某食品安全事件过程中,发现深圳益康元委托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恒”)生产“特益膳”系列产品3万余罐,要求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彻查。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南山监管局经过调查、听证,最终查明深圳益康元10款产品(共计24864罐)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有关规定,均存在利用产品名称、图形、文字、色差、字体、字号等多个信息点重复指向特殊医学用途食品、误导消费者的违法情形,并且未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未保存相关销售凭证、单据、账簿、报表等。
  我国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以及标签等事项都应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2021年8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南山监管局依法对深圳益康元作出警告、罚没1452.57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企业第一责任人邓某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284.62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一案件中提及的生产商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正是2020年5月湖南永兴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事件中涉事产品“倍氨敏”的生产商。当时湖南永兴县多名患者家长发现孩子食用“倍氨敏”产品后身体出现异常。2021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15个典型案例时,通报固体饮料“倍氨敏”冒充特医奶粉相关案情,涉事母婴用品连锁店经营者被湖南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顶格罚款200万元,并已赔偿消费者近103万元,对生产商天津德恒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天眼查显示,2020年8月,天津德恒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执法部门合计罚没617349元,又因虚假宣传被罚款20万元。
 

  新京报记者 郭铁 编辑 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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