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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委常委、平湖市委书记、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翁建荣被逮捕



来源:浙江省检察院  发布时间:

   据“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翁建荣(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翁建荣作出逮捕决定。经查,翁建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证据,打探案情,对抗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手中职权,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贪欲膨胀,公权私用,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接、用地审批、企业落户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翁建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翁建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翁建荣简历
 
  翁建荣,男,汉族,1967年1月生,浙江景宁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他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21年9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翁建荣作出逮捕决定。
 

  履历
 
  1986年8月至2021年6月,共青团景宁县委常委、青农部长;景宁县沙湾区(镇)团委书记;景宁县委组织部干事;共青团景宁县委书记;景宁县沙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景宁县沙湾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景宁县经委党委书记、主任;嘉兴市经委(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嘉兴市秀城区副区长;嘉兴市南湖(秀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嘉兴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平湖市委副书记、市长;平湖市委书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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