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梁进海被公诉
来源:佛山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梁进海(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进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梁进海利用其担任江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江门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江门监狱第一政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阳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梁进海
梁进海,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广东开平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刑警学院大学学历,法学学士。1985.09-1989.07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侦察专业学习1989.07-1995.08 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刑侦科办事员、科员1995.08-1996.06 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1996.06-1998.02 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公室主任1998.02-1999.11 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兼一大队大队长1999.11-2001.08 广东省江门新会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2001.08-2003.04 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3.04-2003.12 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2003.12-2006.03 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兼任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2006.03-2011.11 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党委副书记、兼任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2011.11-2016.09 广东省江门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江门监狱第一政委2016.09-2016.10 广东省阳江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6.10--2020.09 广东省阳江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2020.09--2021.01 广东省阳江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