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市清丰县18岁大学生王亚威下水救溺水同伴双双溺亡,家属申请见义勇为三次被拒起诉市政府
来源:潇湘晨报 记者 曹伟 实习生 娄佳 发布时间:
大学生救同伴双双溺亡,家属申请见义勇为三次被拒后起诉市政府
2019 年 7 月 10 日,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时年 18 岁的学生王亚威为救下水伙伴,结果两人双双溺亡。此后,家属开始为王亚威申请 " 见义勇为 " 评定。清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却三次否决申请,该委员会认为,王亚威下水救人的行为虽值得肯定,但属于履行法定义务。对此,清丰县评委会两次作出不予评定决定,但其决定很快又被濮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予以撤销。2021 年 7 月,清丰县评委会作出了第三次不予评定决定。王亚威的行为到底是属于见义勇为还是 " 法定义务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王亚威的家属在收到第三次不予评定决定后申请复核 , 但他们迟迟没有收到决定,家属于 8 月 31 日将濮阳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给出复核请求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其作出明确的复核决定。9 月 3 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从王亚威的家属处了解到,目前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立案。" 我们之所以这么执着,就想弄清朋友间舍命救助是不是法定义务。" 王亚超说,弟弟在他的心中依旧是个英雄。
评委会:实施救助行为属其对同伴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王亚威的哥哥王亚超向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介绍,王亚威是清丰县人,生于 2001 年,事发时是河南某科技学校学生。2019 年 7 月 10 日上午,同乡青年刘某某邀约暑假在家的弟弟及另外三人去其家里玩。当天中午,五人前往当地一家饭店吃饭,其间均有饮酒。饭后,刘某某提议到河边摸鱼,一行人遂到河边玩耍。王亚超称,刘某某先行下水,其他人在岸边玩耍。彼时,王亚威在与同学微信聊天,还拍摄了刘某某下河的视频。从王亚超提供的第一个视频中,潇湘晨报记者看到,一名身着短裤的青年正沿河岸下河,其身后站着两名赤膊的青年。而在第二个视频中,下河的青年扑打着水面,已经出现了溺水的症状。王亚超称,王亚威在发现刘某某溺水后,未及脱掉衣服便下河救人,两人不幸双双溺亡。王亚威的家人觉得,自己孩子毕竟是救人牺牲的,应该要一个说法。2020 年 10 月 22 日,他们向刚刚成立的清丰县评委会递交了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随后,上述评委会经过审定,对王亚威家人传递了 " 不予确认见义勇为 " 的决定:王亚威等五人共同饮酒后相约去河里抓鱼,应当预见可能发生危害生命安全的危险存在,其五人之间相互形成了对彼此的安全保障的义务。王亚威实施救助行为,属于其对同伴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体现。在清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一份不予确定见义勇为决定书上,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看到,该委员会对事件的描述过程如下:2019 年 7 月 10 日中午,刘某伟、王亚威等五人相约在清丰县纸房乡苏家村饭店内吃饭,吃饭过程中五人均饮酒,饭后刘某伟提议去河沟里逮鱼,五人均同意。当日 13 时许,五人分别骑乘两辆两轮电动车行至马村乡宅刘内村西头潴龙河支流水闸附近,刘某伟最先下水,王亚威用手机给刘某伟拍摄视频,约一分钟后刘某伟遇险,王某威下水去救刘某伟,两人遇险溺亡。" 我弟弟又不是警察,也和他不是兄弟,父子关系,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王亚超称,家属对县评委会的决定表示不解。同年 12 月,王亚威的家人向濮阳市评委会递交了复核申请。濮阳市评委会随后撤销了上述 " 不予确认见义勇为决定书 ",并称,原决定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要求查清事实,重新作出评定。2021 年 3 月,清丰县评委会再次作出 " 不予确认见义勇为 " 决定,理由相同,并强调 " 本委对王亚威、刘某某二人遇难表示同情 "。随后,王亚威家人再次提起复核,第二次作出的决定书再次被濮阳市评委会撤销。2021 年 7 月 6 日,清丰县评委会第三次作出 " 不予确认见义勇为 " 决定。清丰县评委会一名负责人曾回复媒体称," 上述相关决定系由委员会中 20 多名来自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成员共同作出的。"
家属:他是英雄,已收到法院立案通知书7 月 13 日,王亚威家人已于向濮阳市评委会提起复核,并提出希望由后者直接作出评定。王亚超介绍,此后该评委会一直未进行复核决定。8 月 30 日,王亚超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状,提出一些诉讼请求,包括确认被告濮阳市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不答复原告复核请求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被告对王亚威的行为是否构成见义勇为作出明确的复核决定。其在诉状中写道,原告三次向清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申报,期待认定弟弟王亚威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但三次均被驳回,前两次还给了一 - 个 " 王亚威的行为是履行法定义务和互相保障义务 " 的理由,最后一次什么理由也未给,只称 " 经研究决定 "。原告不服清丰评定委的决定,三次都向濮阳市评定委中请了复核,前两次濮阳评定委尚作出撤销清丰评定委的决定,但第三次过了法定期限,经原告多次催问,直至现在也未答复。第三次收到清丰县评定委的决定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6 日,向濮阳评定委递交复核中请书的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报人对不予确认的书面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评定委员会中请复核 : 上一级评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原告认为,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核决定是违法的,故请求法院确认并责令其作出明确答复。
9 月 3 日,王亚超收到了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通知书。" 我们其实纠结的只有一个,朋友间救助到底是不是法定义务。" 王亚超说,他认为,朋友之间没有 " 舍命救助 " 的义务,弟弟在他心中是个英雄,他的行为英雄壮举。他们如此执着此事,绝不是为了钱,只是为讨一个公道,如果获得了奖励,他们家属会将奖励全部捐献给见义勇为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