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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车改“时限已到” 陕西、广东向乡镇一级深入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
  此外,各地也会保留一定的公务用车比例。在《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中,其中一条就规定:合理确定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各设区市、县(市、区)按不超过本级现有一般公务用车总数10%的比例,保留本地区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保留车辆不落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设立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焦点3
  公车改革效果是否已经显现?
  公车改革层层推进,改革的效果怎样?
  据了解,从各部门及各省方案开始,就严把关。据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此前介绍,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审批各部门实施方案,采取“联审联核联批”,发现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中央车改办通知上报部门修改,直至全部符合要求;上报的信息也非常详细,避免冒领误领公务用车补贴。
  除了入口把好关以外,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此前也曾表示,纪检监察部门加大车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审计部门加强监督,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还将通过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实现实时动态监管,防止公车私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12月底公布的“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显示,多个部门已通过公车改革整改了此前存在的公务用车违规问题,如2014年科技部本级在其他科目中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118.03万元,通过公车改革,2015年公车运行维护费将大幅减少。
  公车改革大事记
  ●2013年11月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布,提出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2014年7月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按照新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同时,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启动。
  ●2015年4月
  中央车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批复广东、陕西两省车改总体方案,地方车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2015年9月
  中央国家机关车改已全面完成,共封存车辆3868辆,并向社会公开拍卖,2000多名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各省区市已基本完成车改总体方案制定。
  ●2015年11月
  29个省区市上报车改方案,其中27个省区市得到批复。
  ●2015年12月
  除西藏、新疆和新疆建设兵团按计划放宽进度要求以外,29个省区市车改方案得到批复;同时,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方案将于近期公布,争取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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