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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被双开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步延胜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搞政治攀附,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和市场经济活动,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款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调整、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步延胜身为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完全丧失理想信念,彻底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工作上滥权擅权,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甘于被“围猎”,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与诉讼掮客和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社会公平正义和政法机关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步延胜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步延胜(资料图)
 
 
  步延胜简历

  步延胜,男,汉族,1962年7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一级高级检察官。
 
  1980.09—1984.07 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4.07—1987.07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
  1987.07—1990.12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0.12—1994.04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994.04—1995.04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助理
  (1992.09—1994.09挂职任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5.04—2000.12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其间:1995.09—1998.07黑龙江大学法律系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12—2001.12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12—2004.04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04—2009.01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2.09—2006.06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9.01—2012.01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12.01—2018.02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7.08一级高级法官)
  2018.02—2020.12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2019.03一级高级检察官)
  2020.12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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