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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郑恺代言的奶茶品牌“茶主播”虚假招商,骗取700多人巨额加盟款上亿元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

  700多人被骗,涉案金额上亿?继马伊琍后,郑恺代言奶茶品牌也出事

  就在吃瓜群众对“马伊琍代言爆雷品牌”激烈声讨之时,郑恺与其代言的奶茶品牌“茶主播”也浮上水面,且手段与茶芝兰类似。

  5月18日晚间,一位自称是艺人郑恺代言的奶茶品牌“茶主播”北京加盟商的谢先生在网上爆料称,“茶主播”疑似虚假招商,骗取巨额加盟款。

  承诺开业利润率70%

  但实际月收入500元!

  茶主播一加盟商徐慧向时代周报记者分享了自己的加盟经历:

  签约时,茶主播招商方向徐慧承诺门店开业后利润率能达到70%,且品牌方将赠送设备、免费培训并进行店面扶持。

  但徐慧所签订的加盟合同条款却与品牌方的口头允诺相去甚远。

  除了加盟费,徐慧还前后支付了11万元的门店装修费、8万元的原料费、约6万元的设备费以及店铺的人工与水电物业费,至于品牌方所送的设备,徐慧表示成本很低,“都是锅碗瓢盆,不值钱。”此外,她还在开业前期负担了品牌方开店指导人员的食宿。

(加盟合同部分条款 受访者供图)

  

(茶主播赠送设备清单 受访者供图)

  

  2020年11月,徐慧的门店开业了,但经营却持续入不敷出。据她说,门店每月光是租金就5000元,但一个月营收仅500元,五一黄金周时,门店每日营收仅在10—60元。

  前述爆料的谢先生透露,自己当时一共缴纳50万余元加盟费,后期房租近20万元、设备10万元、装修10万元以及人工工资近10万元,总共损失高达一百万,最终无法维持经营只能关门。


  起诉茶主播获胜

  但要不回赔偿款项

  事实上,已有部分加盟者起诉茶主播母公司并获得胜诉,但依然要不回赔偿款项。

  根据茶主播官网信息,该品牌隶属于南京永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永茂餐饮”)。天眼查信息显示,永茂餐饮拥有名为“茶主播”的商标。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关键词“南京永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结果共显示30封民事判决书与执行裁定书,且公布时间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6月。执行裁定书的申请执行人为各加盟商,他们均在上诉永茂餐饮并拿到返还一定加盟费的裁决结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决书的内容。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5月16日,据多名已申请强制执行结果的加盟商向时代周报记者出示的裁决书显示,茶主播向不同加盟商所收取的加盟费金额与理由均不一致。

  时代周报记者梳理多位加盟商所提供的信息,茶主播2020年6月后的单店加盟费基本为12.58万元,而5月9日前签约的加盟商费用则较低,在10万元以下。

  但若要获得某一区域的代理权,各区域加盟商所需金额则并无统一标准。对此现象,一位加盟商向时代周报记者评价道:“都是看人下刀,有实力的就‘宰’得多。”

(上诉状 受访者供图)

  

  目前,已有超过二十位加盟商起诉永茂餐饮后胜诉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据多位加盟商透露,他们至今仍未获得申请执行的赔偿金。

  据前述北京加盟商的谢先生在网上爆料称,“茶主播”疑似虚假招商,骗取巨额加盟款。据谢先生调查称,一共有700多位加盟商被骗,直接经济损失上亿。虽然很多受害者成功起诉“茶主播”并且胜诉,但是对方已经转移财产,导致无财产可供法院执行。

  对于加盟商所反映的一系列争议,茶主播方相关负责人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公司签约有公章,资质都有据可查,且公司只有茶主播这一品牌,因此不存在欺骗行为。”

  至于为何多位加盟商申请强制执行后仍未收到退款,该负责人解释,公司正与法院就执行细节进行协商,“不至于像加盟商说的那样拒不执行。”

  能否拿回加盟金?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尽管涉案金额不小,但加盟商们签订的合同并不违法。

  然而,强制执行的前景未必明朗。

  郑博恩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当强制执行单位是公司,但公司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时,加盟商可以申请公司破产,进而追究公司发起人的责任,但假如发起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加盟商们确实没有办法拿到钱。

  根据多名茶主播加盟商所提供的转账记录,加盟商们或许还有争取的空间。记录显示,大批加盟费均转给了永茂餐饮法人党亚明的个人账号。


  明星代言“翻车”屡见不鲜

  马伊琍:茶芝兰

  近日,上海警方在河北、广东等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成功侦破上海首例以虚假品牌奶茶招商网站吸引加盟商、虚构履约能力骗取加盟费的“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

  警方抓获金某、王某等90余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多个虚假招商网站,查获大量虚假授权文书、合同文书、话术清单、贴牌奶茶等涉案物品,涉案金额7亿余元。


  杜海涛:网利宝

  2018年,主持人杜海涛曾为网络投资平台“网利宝”拍摄数段视频广告,后“网利宝”爆雷,杜海涛也因此被山东投资者穆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

  2021年2月4日,山东东营一法院已立案审理此案。

  不过5月13日,穆先生对红星资本局表示,“原本今年3月3日开庭,但杜海涛未出庭并拒收传票,至今本案还未开庭。”

  

  爆雷品牌明星代言人是否需要负责?

  近年来,明星代言产品“翻车”已经屡见不鲜。有人认为明星在代言时收取高额代言费,应该为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负责。也有人为代言人“喊冤”,认为明星只是“背锅侠”。

  爆雷品牌明星代言人是否需要负责?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表示,无论是马伊琍还是郑恺,他们都未必会为加盟商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广告法第62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但事实上,很难举证明星在代言前就知道品牌有问题。”郑博恩分析道。

  据法制日报报道,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投资合伙人、互联网金融事务部主任左胜高表示,明星在代言某产品时,往往收益颇丰,理应对代言的产品,尽到高于普通人的审慎注意义务。首先,要对代言的平台是否依法设立、是否依法取得牌照进行审查其次,要对代言产品本身的合法性进行深入了解,进行必要的事先合法合规审查再次,要对代言的产品亲身体验使用或接受服务,再以用户的角度审视广告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当然,明星还应对广告发布期间的产品质量、平台商业模式等持续进行关注、跟踪,一旦发现所代言的平台或产品后期发生变化或风险,要第一时间进行阻止或终止合作,以避免风险的进一步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就明星代言是否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决策问题,经济日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其中大多市民表示明星代言对他们的消费决策有一定的影响,但最终是否购买还要取决于自身需求、大众口碑。

  不过,也有不少受访者表示“肯定会影响”。在北京读大学的大二学生薛丽(化名)告诉记者:“只要是我爱豆(偶像)代言的平价产品,我基本上都会尝试。性能相似的产品一般也都会优先选择明星代言,毕竟有名人愿意为它打广告,相比其他产品应该更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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