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进贤县委书记钟益民受贿被逮捕
来源:江西宜春市检察院 发布时间: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钟益民决定逮捕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委原书记钟益民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钟益民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钟益民
钟益民简历钟益民,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江西鄱阳人,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3月至1997年10月,部队服役;1997年10月至2002年5月,南昌市郊区区委办秘书、台办经济科负责人;2002年5月至2002年9月,南昌市郊区台办副主任;2002年9月至2003年1月,南昌市青山湖区区委办副主任;2003年1月至2003年4月,南昌民营科技园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2003年4月至2003年5月,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人;2003年5月至2007年7月,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2007年7月至2008年10月,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08年10月至2011年7月,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红谷滩土地储备分中心主任;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南昌市东湖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进贤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进贤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2016年7月至今,进贤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