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泗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云淮被公诉
来源:安徽砀山县法院 发布时间:
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许云淮(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砀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砀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云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砀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许云淮利用担任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和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多人请托,为他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承揽工程、资金拨付、干部录用、车辆牌照发放等方面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许云淮简历
许云淮,男,1963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天长,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至1983年8月 原宿州市商业局食品公司工作人员;1983年8月至1992年4月 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黄圩派出所所长;1992年4月至1994年9月 泗县大庄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指导员;1994年9月至1998年8月 泗县公安局副局长(其间:1993.8-1995.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管专业学习);1998年8月至2001年3月 泗县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01年3月至2002年2月 泗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2年2月至2005年1月 泗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5年1月至2007年11月 泗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2007年11月至2010年5月 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2010年5月至2013年4月 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挂)、交警支队支队长;2013年4月至2016年5月 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挂,正处级)、交警支队支队长;2016年5月至2020年8月 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2020年8月24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云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