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珠晖区:助孕中心引诱偷渡、非法拘禁38名外籍女性,胁迫代孕,牟取暴利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一助孕中心以招工或代孕为名,高薪引诱38名外籍女性偷渡入境,采取非法拘禁等手段引诱、胁迫偷渡过来的女性从事代孕并牟取暴利。1月19日,南都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该案从犯陈某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中披露,此前多名涉案人员均已判决,陈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该案判决书显示,衡阳市珠晖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8、9月份,吕某加入“传某国际助孕中心”,该助孕中心以招工或代孕为名在菲律宾和越南招募女性,高薪引诱外籍女性偷渡至广州。吕某等人再通过高额回报利诱、扣押证件、言语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引诱、胁迫偷渡过来的女性从事代孕并牟取暴利。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8、9月份,吕某经人介绍加入“传某国际助孕中心”,被高薪引诱的外籍女性到达中国广州后,由吕某等人负责看管和照顾。吕某等人再通过多种手段引诱、胁迫偷渡过来的女性从事代孕。待外籍女子同意代孕后,该组织对参与代孕的女性实施胚胎移植受孕手术,等受孕之后又分别安置在广州从化、湖南衡阳等地公寓居住,限制外籍代孕女性的人身自由直至生育小孩时止。最初,3名偷渡入境的外籍女性由吕某在广州从化看守、管理。当外籍女性人数增加到10余人后,吕某觉得人手不够,先后叫其二嫂和二哥帮忙管理。同年11月底,吕某又叫其大嫂、被告人陈某过来帮忙做饭兼看管,吕某负责安排几名亲属的工作并支付报酬,另负责接送外籍代孕女性进行体检等事宜。至2018年12月,吕某看管的外籍代孕女性达17人,由于广州物价过高,吕某等人将外籍代孕女性分批次转移至湖南省衡阳市。2019年1月28日,菲律宾驻中国大使馆向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报案,该局民警赶至某宾馆并当场抓获吕某二嫂等3人,并查获37名非法入境女性。2019年4月9日,吕某和其二哥到公安机关投案。2020年4月9日,被告人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判决书显示,自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间,吕某等人利用被害人怀有身孕、言语不通、行动不便的心理,并以非法入境的违法身份进行威胁、采取安装监控探头、锁门、罚款、看守等方式先后对38名被害人非法拘禁长达四、五个月。陈某工作约两个多月,获得工资8000元。在该案被告人陈某接受审判前,吕某等其他几人均已判决。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认为,陈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陈某与吕某等人共同拘禁他人,系共同犯罪,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陈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该院于2020年12月28日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