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教授冯峰被质疑抄袭米菲兔
1月15日,有网友发文称,广州美术学院教授冯峰在其近期展出的《鸭兔元旦》中的卡通人物形象,与家喻户晓的米菲兔高度相似,并晒出对比图,一时间引发网友热议,王思聪1月16日也在微博上转发评论。截至1月16日21点,爆料原博点评达4000+,转发2.3万。16日晚,冯峰本人回应南都记者,认为自己是用公共符号在创作。
15日晚,微博名为“木子七Mindy”的网友发博将此次《鸭兔元旦》的部分作品和米菲作品截图进行对比,并称“家喻户晓甚至好长一段时间印在晨光文具上的米菲兔?这位教授就堂而皇之加个鸭嘴巴就当做自己的作品展出??当真的没人看过米菲吗?我上网随便一搜就能找到原图。”
提出质疑的网友再次在微博上补充观点。
随后该网友对微博修改并补充,称“觉得他(冯峰)称为原创的作品和人家米菲兔的相似度过高,并且采访视频中并没有提到米菲兔,令我非常生气,我觉得这是偷懒,我很不喜欢。”
微博上网友对这一作品属于艺术结构还是抄袭展开热议。
该微博一经发出,迅速在美术圈和动漫圈中产生热议。有网友留言表示,和米菲形象过于相似,“给米菲兔加鸭嘴巴就当做自己的作品了?”“这到底是艺术解构还是抄袭呢?”“而且作者也并没有说明,他这是在解构商业符号,而是似乎急于撇清关系。这不算是侵权吗?”
另有网友指出“2015年米菲公司在阿姆斯特丹的展览中,其中的一个米菲兔形象和此次的鸭兔非常相似,疑似抄袭。”16日下午,微博大V王思聪跟帖转发,直言“这就是广州美术学院教授,实验艺术系主任吗?”舆论持续发酵。
冯峰作品(上)与米菲系列作品。(网友制图对比)
16日晚,冯峰本人回应了南都记者的采访,明确表示:“我是用公共符号再创作。”冯峰表示,“我觉得米菲和其他的所有的这种商业符号都是一种公共知识,这些公共知识和信息也都是我们艺术创作的词汇。如果艺术创作是一种社会研究的话,它也是一个研究的对象,等于说我在用这种词汇创作。”
冯峰本人在微博上对此事件做出自己的解释。
而针对和自己“鸭兔”系列作品的争议,冯峰表示,网络的讨论有其必要。“其实艺术创作有一个社会功能,就是激发创造力。其源头恰恰就是一种思辨,是一种思考,如果我们停止了思考的话,我们也就没有了创造力的有可能性,对吗?”
冯峰直言,自己的作品基于90年代初至今的艺术思考,而如今的只言片语是无法解决问题和争议的。“我很难要求别人要先去了解我更多的作品(再发表看法),但在这个时候我觉得我们需要的是冷静的讨论,因此我不会去回应这种有情绪的这种谩骂。但是有一点我想强调,至于是否侵权?大家不用担心,有法律在,我人也在这里。”
16日晚,冯峰本人也在其个人微博针对此次事件进行回应:“谢谢大家的关注。不能一一回复。在此一并说明:艺术创作是一种社会研究,一切我们熟悉的商业符号都属于公共知识和信息,都是艺术创作的词汇,也是研究的对象,研究它的路径,研究它是如何浸入我们的记忆。至于是否侵权?请大家相信法律。感谢大家参与艺术的讨论,语言文明是讨论问题的基础。你说出的话语就是你自己。”
随后,冯峰更新一条微博:“艺术的社会功能是激发每个人的创造力。如果艺术作品激发了我们的思考,那思考恰恰正是创造力的源头。但是谩骂,只说明你的语言贫乏,放纵这种贫乏的语言会丧失了表达能力和思辨能力。 ”
据了解,冯峰1991年毕业于广州美术学院,现任广州美术学院教授、跨媒体艺术学院院长。此前冯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鸭兔在心理学和哲学领域是很早就有的一个典型图例,对此他持续研究了30多年。
冯峰设计展出的作品。
米菲兔。
“鸭兔,其实是在心理学和哲学领域很早就有的一个典型图例。我在90年代初期刚毕业,看了一本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受他的启发,根据鸭兔图形开始了创作,后来就变成了我的一个创作课题,持续了30多年。”
此外,他阐述鸭兔主题的创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受鸭兔图形影响开始创作;第二阶段,2010年该形象进入了新物种阶段,这个形象有了具体的鸭子嘴巴和兔子耳朵;第三个阶段在2013年左右,此时的鸭兔已经有了一个卡通形象。而此次的展览为第四阶段,鸭兔的形象有了拟人化的角色,有家庭,有爸爸、妈妈、奶奶,以及23个同班同学。
冯峰在此前的采访中坦言,自己此次的创作是一种电影式的创作方法。“我把世俗的、电视剧一样的故事融合进来,希望延展出这个形象和整个社会的关系。这个故事,我希望是小朋友和老人都能看懂的故事,一个和所有人有关联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