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被查
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正密集被处理。
11月28日,青海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被双开。
11月以来,各地被双开或开除党籍的“害群之马”至少有7人。他们被通报的第一个问题,是对抗或规避组织审查。
24岁进京求学,后留在了最高检
贾小刚,男,汉族,1967年1月生,今年53岁,河南安阳人,研究生学历,1987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9月,18岁的贾小刚到河南大学法律专业学习,两年后到河南省安阳市行政干部学校任教。
1991年9月,24岁的贾小刚离开家乡进京求学,成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4年7月毕业后留京,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正科级干部。
从那时起至2019年3月,贾小刚在最高检工作了25年,担任过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第六检察厅副厅长等。
2019年3月,贾小刚空降青海,成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今年7月22日,贾小刚任上被查。
贾小刚被查的一个大背景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今年7月8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主任陈一新在会上表示:
- 近些年来,政法系统清除害群之马的力度逐年加大,但形势依然严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立案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政法干警。
他说,“ 要彻底割除毒瘤,清除害群之马,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在那次会议之后,政法系统内密集有人被查。
7个“政法毒瘤”都存在哪些问题?
本月以来,包括贾小刚在内,各地被双开或开除党籍的“害群之马”至少有7人。伴随着通报的密集发布,这些害群之马的问题也渐次被公开。
时间
姓名
存在的部分问题
11月11日
吉林省高院原副院长吕洪民
对抗组织审查
搞权色交易
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诉讼案件
与律师、案件当事人进行不正当交往
11月13日
安徽合肥市中院原院长许建
伪造销毁证据,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不如实报告线索处置情况,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阳奉阴违,道德败坏,长期充当“两面人”
11月21日
鄂尔多斯市中院原院长张民
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害国家、集体利益
特权思想严重,在生活保障方面谋取特殊待遇
无视群众利益, 指令拍卖案外人合法财产
知法犯法,插手、干预司法活动,擅自使用执行手续,违规划扣社保资金
生活糜烂,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律己不严,利用职权贪占公款
11月21日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原副厅长吴铁城
对抗组织审查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财物
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 “保护伞”
贪钱敛财、唯利是图
11月23日
武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菊生
与多人串供堵口,转移、隐匿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
长期无偿占用他人房产、车辆供自己或子女使用
明知他人涉嫌犯罪,徇私情私利,利用职权违法干预案件办理工作,致使他人未受到刑事追究
11月24日
山东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张春义
对抗组织审查
生活待遇上大搞特权,大肆收受礼品礼金
违规插手司法活动和工程建设
道德失守,搞权色交易
滥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
几个点值得一提。
其一,这些“害群之马”,多人被指耍特权。
在贾小刚的通报中,他的问题包括:
- 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礼品和提供的服务
- 在安置复转军人过程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
- 搞权色交易,承诺和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
- 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此外,贾小刚还被指“ 贪图享乐,享受‘管家式’服务,生活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
像贾小刚这样,耍特权的还有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院原院长张民和山东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张春义。
张民被指“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害国家、集体利益,特权思想严重,在生活保障方面谋取特殊待遇,挥霍浪费公共财产”。
张春义则被指“长期无偿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生活待遇上大搞特权,大肆收受礼品礼金”。
其二,上述7人的通报中,第一个问题都是对抗或规避组织审查。
比如,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许建曾伪造销毁证据,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武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菊生甚至“与多人串供堵口,转移、隐匿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
今天被双开的贾小刚,也被指“ 以他人名义收受钱款,掩盖违法事实,规避组织审查调查”。
上述7人中,多人还有“权色交易”问题。
贾小刚被指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承诺和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山东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张春义被指“道德失守,搞权色交易”;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被指“搞权色交易”。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院原院长张民则被指“生活糜烂,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