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监狱:黑老大王世兵狱中服刑喝酒赌博玩手机逍遥快活
日前,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刑罚与执行变更刑事裁定书。文书显示,罪犯王世兵在监狱服刑期间,享受诸多“特殊待遇”,能喝酒、赌博,甚至使用手机与外界频繁联系,发布微信朋友圈600余条。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在监区管理、劳动教育、减刑审批等方面有严格的规章制度约束。高墙之内,服刑人员为何能视监管如无物,过得逍遥快活?“特殊待遇”背后,有着哪些不法勾当?
记者了解到,王世兵于2008年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后,经当地法院裁定,于2013年11月和2017年7月两次共裁减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当地法院日前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撤销了这两次减刑。
刑事裁定书披露,王世兵在监狱服刑期间,曾安排家属或本人亲自使用现金、高档香烟、节日特产等物品贿赂5名狱警。其目的一是获取白酒、手机等违规物品,二是获取行政奖励,实现减刑。此外,王世兵还通过行贿,帮助其他服刑人员调整劳动岗位、得到行政奖励,以获得名声地位。
法院查明,2013年下半年,在王世兵及其家属的拉拢腐蚀下,狱警徐某将手机和手机卡带入监内交给王世兵,狱警王某为他办理了银行卡并绑定该手机号,这使得王世兵能用手机掌握资金进账的动态情况。
此外,徐某数年间还应请求将累计6.8万元现金违规夹带进监,王世兵因此能够为其他服刑人员提供现金、进行债务结算,供他们进行贿赂、聚众赌博等。因王世兵喜爱饮酒,徐某便利用工作便利累计携带400余斤白酒进入监内。服刑期间,王世兵多次组织聚众饮酒,并用手机拍摄现场照片发布到微信朋友圈,与外界频繁联系互动。更为严重的是,相关人员明知王世兵严重违规,不符合减刑条件,仍大开减刑审批的方便之门,使其获得两次减刑。
王世兵长期逍遥于监狱管理规定之外,除了狱警为个人私利突破纪法底线的原因外,归根到底是制度执行不严、日常监督严重缺位。
据了解,监狱一般划分为监区与行政工作区,进监区须遵循“零带入制度”,在监区入口设有指定储物柜来存放狱警物品,并有语音提醒。但在一些地方,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该制度主要靠狱警自觉落实;监控设施虽发挥作用,但并未实现彻底的“全覆盖”“零死角”;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也不够规范,避开监控监督并非难事。制度执行存在漏洞的同时,如果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监督跟不上,心术不正者就有了违规操作的空间。
王世兵案并非个案。早在2016年,湖南省雁北监狱服刑人员聚众赌博事件便被媒体曝光。经查,雁北监狱两名民警滥用职权,违规为监区服刑人员夹带现金、烟、酒等违禁物,为其赌博提供便利。今年7月,全国扫黑办披露山西任爱军案相关细节,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任爱军在监狱里受多方“关照”,开单间、设小灶,长期为非作歹,殴打欺压他人,却7次违规获得减刑。
“关死‘特殊待遇’的后门,需要标本兼治。”湖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干部杜伟认为,一方面要关口前移,加大用科技力量防止违禁品入监力度,实现监督覆盖无死角,一旦违规,从严处置。另一方面要提升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与此同时,目前不少地方正在建设“智慧监狱”,对监区的敏感区域实行智能管理,完善刷脸认证、人物对应、违禁报警、智能分析等功能。对狱警执法权限的管理也在不断细化,如带班狱警与服刑人员面谈须严格记录、技术留痕等,检查、监督更加科学规范。
记者了解到,为王世兵提供“特殊待遇”的多名狱警正受到纪律和法律的惩处。以原副监狱长向某为例,荆州市纪委监委已对其立案调查,依法暂扣涉案赃款5.1万元人民币,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公诉。另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司法文书披露,狱警徐某已被沙洋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黑老大的“监狱江湖”:狱中喝酒赌博发朋友圈,贿赂狱警获减刑
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老大”在监狱服刑期间,有手机用、有酒喝、有现金赌博,甚至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动态,引来大量点赞。
更离谱的是,这样一个服刑犯,还获得监狱的表扬、记功及积极改造分子称号,并顺利获得减刑。
这些看起来像是电影中才能发生的场景,发生在湖北荆州监狱。2020年10月19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刑罚与执行变更刑事裁定书披露了这起窝案:“黑老大”王世兵在荆州监狱服刑期间,通过贿赂5名狱警,编织起一张为其所用的关系网,狱警们为其减刑大开“绿灯”,为其夹带手机、银行卡、大量现金及400多斤白酒入监。违禁品在监内泛滥,违法违纪事件层出不穷。
在这起窝案被查办之后,检察机关对王世兵的两次减刑提出检察建议书,荆州中院将王世兵的两次减刑予以撤销。
相关司法文书显示,事后包括荆州监狱一名副监狱长在内的多名狱警被查,其中,两名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罪的狱警的判决书已经公布。
检察机关在荆州监狱开会 本文图片来源:荆州江北检察院
“黑老大”王世兵
生于1971年的王世兵是湖北荆州监利县人。
对于王世兵的“黑道风云”,湖北日报荆楚网曾有过详细报道。报道称,王世兵外号“杀猪佬”,其“事业”是从组织聚众赌博开始,之后又收保护费,开化工厂。经过多年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形成一个以王世兵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2008年6月,湖北石首市小河口镇发生一起因化工厂环境污染导致的群体事件,王世兵等组织人马携带砍刀、木棒、锹把等凶器,对小河口镇南河口村村部附近无辜居民和过路群众等数十人恣意殴打,致37名群众受伤。这一恶性事件在当地影响很坏,荆州警方将王世兵等12名涉案人员抓获。
此案,被称为2008年荆州“打黑”第一案。
2008年12月23日,荆州中院判决认定:王世兵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投资入股“阿波罗”娱乐城,投资化工厂,渗入沙洪联营体客运行业,通过敲诈勒索等手段敛财。为维护组织的利益,该组织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致1人死亡、8人轻伤、数十人轻微伤,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一审判决:王世兵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万元。另11名涉黑组织成员也分别被判有期徒刑。
王世兵不服,提出上诉。湖北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王世兵被送往荆州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经湖北高院于2011年9月26日裁定,王世兵被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十年。2013年11月、2017年7月,荆州中院两次裁定,共减去王世兵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缴纳罚金五万元。
在荆州监狱,王世兵是经过怎样的“改造”而获得两次减刑的呢?
行贿五狱警
荆州中院前述刑罚与执行变更刑事裁定书认定,王世兵在服刑期间,先后贿赂5名监狱民警,其中,既有为自己谋取行政奖励等方面的关照,达到减刑目的而行贿,也有为帮助其他罪犯调整生产岗位、获得行政奖励而行贿。
其中,2009年至2018年期间,王世兵贿赂狱警向某金钱、物资共计三万四千余元,贿赂狱警苏某金钱、物资共计一万五千余元,贿赂狱警陆某物资、安排吃请共计五千余元,贿赂狱警王某物资、安排吃请共计一千五百余元,贿赂狱警徐某二万元。
法院查明的事实显示,王世兵是一个相当“精明”的罪犯,其在监狱构建的“关系网”以钱开路。
服刑的头一年,2009年9月,王世兵得知其服刑的第三监区监区长向某(后升任荆州监狱副监狱长)正在装修房屋、购置家具,为谋求向某的关照,他安排妻子廖某将五千元现金交给民警徐某,由徐某直接支付给商家为向某购置家具,徐某事后告知向某。
此后,在2010年和2016年间,王世兵每年都利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安排家属给向某送钱或猪肉、鱼、粽子、咸蛋、月饼等财物。
2012年3月,转到一监区一分监区服刑的王世兵,为谋求当时的一分监区政治指导员苏某的关照,送给苏某二千元现金。随后,王世兵还安排儿子王某某邀请苏某吃饭、钓鱼。
2014年国庆期间,为谋求时任荆州监狱一监区管教民警陆某的关照,王世兵安排儿子王某某邀请陆某及其家人吃饭、钓鱼;2016年春节前,又安排儿子送给陆某鱼及香肠等年货物资;2018年春节前,王世兵在监区内还送给陆某两条黄鹤楼“1916”香烟。上述花费共五千余元。
2017年春节前,为谋求时任荆州监狱一监区管教民警王某的关照,王世兵安排妻子廖某、儿子王某某以拜年的名义送给王某猪肉、鱼等年货。2017年5月,王某某还邀请王某在荆州吃饭,支付一千余元用于当天钓鱼、吃饭的开销。
王世兵得到的“回报”之一,便是获得违规减刑。
荆州中院查明,在不符合“确有悔改表现”的减刑条件下,明知王世兵有私藏使用违禁物品、贿赂民警等严重违纪行为,上述向某、苏某、陆某、王某等狱警仍为其呈报减刑大开“绿灯”,使得王世兵分别于2013年11月获得减刑十个月、2017年7月获得减刑九个月。
王世兵2017年7月的减刑案裁定书显示,在2013年2季度至2016年3季度,王世兵共获得监狱表扬7次、记功2次、省监狱改造积极分子1次。当时,法院认定,王世兵各方面表现“完美”而裁定予以减刑: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
狱警陆某的判决书中记载的一个情节是:2017年3月30日,荆州监狱一监区召开监区长办公会集体审议王世兵的提请减刑条件时,陆某明知王世兵在监内私藏现金、按规定不符合提请减刑条件,仍故意隐瞒王世兵的严重违纪事实,发表了同意对其提请减刑的意见。
最终,不符合提请减刑条件的王世兵却被顺利呈报减刑。
检察荆州监狱罪犯食堂
“里应外合”
在监狱里疏通关系也需要用钱,钱从哪儿来?王世兵瞄准的第一个对象是狱警徐某。
2012年底,王世兵请托徐某帮忙将三千元现金携带进入监内,徐某同意,随后,王世兵的妻子廖某将三千元现金交由徐某,徐某夹带进入监内交给王世兵。
有了第一次,随后又有很多次。
法院查明,2013年至2017年期间,徐某应王世兵的请求,多次将王世兵儿子王某某交给的现金共计六万五千元夹带进入监内交给王世兵。王世兵全部用于聚众赌博、贿赂民警等违法活动。
有了徐某的“里应外合”,王世兵在狱中的日子变得逍遥快活。
2013年下半年,徐某接受王世兵的请托,将一部手机及手机卡夹带入监狱交给王世兵。2013年12月8日,王某某又按照王世兵的安排,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将卡号告诉王世兵。为方便及时掌握该银行卡的资金进账情况,王某某将王世兵使用的手机号码预留为上述银行卡的余额变动提醒号码。
拥有了手机,王世兵“如虎添翼”。银行卡资金的进出情况,也能通过手机了如指掌。
法院查明,2013年12月至2017年5月期间,多名罪犯使用王世兵提供的手机或亲情电话联系家属向王世兵的银行卡汇款。王世兵通过手机短信确认家属汇款到账后,在监内向罪犯提供现金、债务结算,以及帮助罪犯贿赂民警。
2013年12月,王世兵请托民警徐某帮忙将白酒携带进入监内,并许诺给予徐某好处费。徐某同意后,王世兵安排儿子王某某购买白酒交给徐某,徐某将白酒夹带进入监内,并将其藏匿于与王世兵事先约定好的位置,由王世兵伺机取走。
2013年12月至2016年7月期间,徐某采取上述方式帮助王世兵携带共四百余斤白酒进入监内,徐某收受好处费2万元。
王世兵收到白酒后,多次组织服刑罪犯在监舍内喝酒,并使用徐某传递的手机将在监内拍摄的聚众喝酒的照片,发布在微信朋友圈。
法院查明,2013下半年至2018年9月期间,王世兵在监内使用手机长期与外界保持联系,通过微信账号与外界频繁联系,发布微信朋友圈信息600余条,引发评论信息数千条。
此外,王世兵还先后请托狱警陆某、王某、彭某帮忙将现金、人参保健品、香烟等带入监狱。
检察机关查看罪犯生产车间
狱中掮客
打通多名狱警的关系后,王世兵甚至有了运作“权力”的空间,成为狱中掮客。
法院查明,2013年,和王世兵一同在荆州监狱服刑的、其曾经的涉黑组织小弟,请托王世兵帮忙从二监区调整到劳动强度较为轻松的伙房,王世兵便安排妻子廖某送给已升任副监狱长的向某五千元,随后,这名小弟顺利被调整到伙房服刑。
相似的运作还有,2016年,罪犯区初晖请托王世兵帮忙调整到伙房,王世兵将私藏的手机借给区初晖使用,区初晖安排朋友向王世兵控制的银行账户汇款二万元,王世兵让其妻子廖某送给向某一万元。在向某的帮助下,区初晖也顺利调整到伙房服刑。
2013年2月,罪犯黄某请求王世兵帮忙将放置在荆州监狱对面餐馆的1张银行卡携带进入监内,王世兵答应后请托民警徐某将上述银行卡带至监内,王世兵将该银行卡转交至黄某。随后,黄某请托民警陆某携带该银行卡在监外提取现金三千元带进入监内,黄某向苏某行贿二千元并获得行政奖励。
苏某收受罪犯的香烟后为了变现,也来找王世兵。2013年至2014年期间,苏某提出从王世兵处兑换现金的想法,王世兵从私藏的现金中拿给苏某五千余元。2014年春节前后,王世兵帮助同监区罪犯杨某送给苏某三千元现金谋求关照,后杨某获得行政奖励。
有了狱警的关照,王世兵的胆子越来越大。在王世兵的带动下,监狱内罪犯们赌博盛行。
2013年至2017年3月期间,王世兵多次组织罪犯高田华、周某、杨某、郭某等人向“码庄”购买地下六合彩,投注金额累计十余万元。2013年至2016年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王世兵还多次组织罪犯在监内以“押单双、押九点”的方式使用现金或香烟进行赌博活动。
2018年10月,王世兵被隔离审查后,罪犯杨某将王世兵的手机和手机卡损毁并丢弃。
监狱反腐不停,多名狱警获刑
近年来,湖北监狱系统反腐一直未停歇。
早在2017年3月,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吴顺发因涉嫌犯徇私舞弊假释罪被刑事拘留。当年7月,湖北省纪委宣布对吴顺发“双开”。官方通报吴顺发涉嫌受贿之外,还通报其违反工作纪律,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重大职务犯罪罪犯违规获得重大立功奖励并减刑;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多次接受请托人宴请及贵重礼品后,将明知不符合调监条件的重大持枪暴力犯罪罪犯调监,并违规向监狱有关负责人打招呼,导致该罪犯违规获得假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渎职犯罪。
不到两月,2017年9月5日,湖北省纪委宣布对吴顺发曾经的上司、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程颖进行审查。
2008年12月至2015年1月,程颖曾任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12月,明确为正厅级)。
而官方通报程颖的一个罪状是:因自身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底气不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全省监狱管理系统违纪违法问题频发,严重破坏全省监狱管理系统政治生态。
目前,原厅官程颖、吴顺发已被法院判刑。澎湃新闻梳理发现,近三年来,湖北监狱系统已有多名监狱负责人被查、被判,比如,恩施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王传安,宜昌监狱原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李正贵,荆州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黄占军,汉口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王洪鹰等人。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7年6月,荆州监狱原监狱长、党委书记黄占军被查,便牵出该监狱10名狱警。据黄占军案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05年至2016年10月,黄占军在担任荆州监狱政委、党委副书记、监狱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60多万元,其中,2012年至2016年期间,收受赵某等10名荆州监狱民警现金和购物卡合计人民币7.5万元,行贿人中,有相关监区长负责人、狱内侦查科科长、监狱下属楚江公司相关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政治处副主任等。行贿的理由均为感谢黄占军在工作上的关照。
荆州监狱王世兵案牵涉的多名狱警也被查办。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荆州监狱原狱警徐某、陆某案判决书,两人于2019年7月3日经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
2020年6月18日,沙洋人民法院对狱警陆某以犯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7月31日,沙洋人民法院对徐某以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法院查明,徐某在荆州监狱工作期间,先后为王世兵传递1部手机(包括手机卡)、68000元现金、400斤左右白酒和1张银行卡等违禁品,导致王世兵在监内长期持有使用手机与外界保持联系、使用手机微信朋友圈发布不良信息并引发大量评论和点赞,以及使用手机联系、购买地下六合彩等;导致王世兵使用银行账户大量接收同监罪犯家属汇款,帮助罪犯传递现金进监以及在罪犯之间提供债务结算;导致王世兵经常在监内聚集罪犯喝酒、赌博;导致王世兵多次使用现金为自己和同监罪犯向监管民警行贿等等,造成了违禁品在监内泛滥,严重扰乱了监管秩序,严重破坏了监管安全,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对于王世兵的违规减刑,2020年8月24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向荆州中院提出减刑检察建议书。检察机关认为:荆州中院对王世兵作出的两次减刑裁定不当,建议重新审理。
2020年9月25日,荆州中院经审理,撤销了该院曾经对王世兵作出的两次减刑裁定。
裁定书显示,王世兵最新的服刑期至2031年9月2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