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昌江县委书记、中国交通建设公司海南区域总部副总经理唐剑光受贿被公诉
来源:海口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
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唐剑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海南省昌江县原县委书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区域总部原副总经理唐剑光(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剑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唐剑光利用其担任海南省昌江县委书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区域总部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唐剑光,男,汉族,1965年7月生,海南儋州人,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共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县委书记。2020年11月,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唐剑光决定逮捕。
履历
唐剑光1981年09月——1984年08月,在海南大学医学部医疗专业学习;1984年08月——1988年06月,海南大学医学部政治辅导员、团委干事;1988年06月——1990年12月,海南大学医学部团委书记(副科级);1990年12月——1991年07月,海南医学院团委书记(正科级);1991年07月——1993年03月,海南医学院团委书记(副处级);1993年03月——1996年08月,海南省旅游学校筹备办副主任(1991年08月—1993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治专业学习;1992年02月至1994年12月在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得工学硕士学位;1994年01月晋升讲师任职资格);1996年08月——1996年11月,海南省旅游学校筹备办主任(正处级);1996年11月——1997年07月,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兼秘书二处副处长;1997年07月——2001年07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调研员、秘书;2001年07月——2002年11月,海南省科技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期间:2002年04月—2002年08月在日本JICA大阪中心研修国家知识产权);2002年11月——2007年08月,共青团海南省委书记(1999年09月—2003年08月在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2006年09月—2007年0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7年08月——中共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委书记(正厅级)。五届海南省委委员,三届海南省人大常委,十五届团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