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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武平县:辅警为赌场当“卧底”通风报信收取好处费每天2百元



来源:福建省武平县法院  发布时间:

   “卧底”通常是指长期潜入犯罪团伙内部的警察,但你听说过犯罪分子在警方的“卧底”吗?身为一名辅警,却在协助查禁辖区内犯罪时,甘当犯罪分子的“卧底”,向开设赌场的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

               

 
  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17日披露,该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钟某红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一案。
 
  审理查明,2016年端午节前,被告人钟某红经人介绍认识了开设赌场的钟某祥,后商定利用被告人的辅警身份及日常参与治安巡逻、协助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便利,为钟某祥开设的赌场“看路”,即当被告人平时带队巡逻时,避开钟某祥开设赌场的地点,或被人举报时向钟某祥通风报信,由钟某祥按赌场每经营一天付给被告人好处费200元。
 
  2016年5月至次年12月期间,被告人钟某红日常带队巡逻时,有意绕开钟某祥开设赌场的村庄;或获悉有人举报、派出所出警巡逻时,通过拨打电话或发送微信信息给钟某祥等,致使钟某祥等人逃避了公安机关的查处。为感谢被告人为其开设赌场提供的关照,钟某祥多次向被告人支付好处费共计37200元。被告人收取上述好处费后用于个人消费使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红身为负有协助查禁辖区内犯罪活动职责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开设赌场的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告人还为此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7200元,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还构成受贿罪。
 
  鉴于被告人钟某红案发后能积极退出全部受贿违法所得并主动预缴部分罚金,且自愿认罪认罚,结合其具有坦白、余罪自首等情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钟某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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