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车改办:29省份已上报车改方案 全获审核批复
记者了解到,已批复方案的29个省份,共有参改公务人员821.22万人;改革前公车总数170.26万辆,取消77.58万辆,压减45.57%;共需安置司勤人员58.48万人。平均节支率7.88%,其中省本级平均达11.07%,均高于7%的预期目标。该负责人解读说,车改前,账面上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只是“冰山一角”,公车实际费用往往在各种专项经费中列支,车改节约的就是账面上看不见的“沉没成本”。另外,如果综合测算司勤人员养老、医疗、办公用房等费用支出,车改实际节支率还将有较大提高。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认为,车改的节约是“制度性节约”,通过改革公务出行方式,从制度上确保公车真正用于公务,切实防止公车私用。“实现的是真正的节约、根本上的节约,且越到地方越明显”。
车改后公务出行受影响吗?
地方各级均保留一定数量调研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向基层一线倾斜,建立集中管理平台提高使用效率
车改后会不会没车下乡了?不少人有这个担心。对此,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这也是在推动地方车改过程中,决策层特别重视的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跟每个省份一对一交流,关注特殊省情、市情、县情,制定下发的《关于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车改后,地方各级可保留一定数量的调研车辆,用于保障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及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处置突发事件。特别要求保留车辆尽可能多配备到基层和一线,允许边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山区县和乡镇,在全省整体节支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多保留调研专用车辆。
该负责人介绍,为体现向基层执法一线倾斜的原则,《通知》也明确,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按省级不超过30%、地市级不超过5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60%保留。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原有车辆配备管理严格,如2011年专项治理中严格落实中央精神,或先期已进行车改压缩了车辆,或执法执勤涉及交通条件复杂等情况,保留比例可适当放宽,按省级不超过40%、地市级不超过6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70%的标准执行。直辖市执法执勤任务较重,按市级50%—60%,区(县)及以下60%—70%执行。
“过去各单位分散用车,可能10台车都不够用;现在集中使用,可能3台车就够了。”中央车改办认为,通过鼓励各地建立保留车辆集中管理平台和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实现从分散使用到集中使用的转变,从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公车改革后多数领导干部“无专车可坐”,但不应因此影响正常工作,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后,城区内的公务出行方式可自行选择。“我们始终要求确保车改后不影响下基层调研等正常工作。”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