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岗巴县委书记贺黎明被逮捕
来源:拉萨市检察院 发布时间: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岗巴县委原书记贺黎明涉嫌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贺黎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贺黎明简历
贺黎明,男,汉族,1970年9月生,四川苍溪人。1990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西藏自治区日岗巴县委书记。1990年03月至1996年0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56023部队服役;1996年07月至1999年04月,西藏自治区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科员;1999年04月至2000年01月,西藏自治区工布江达县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2000年01月至2002年12月,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一科副科长;2002年12月至2003年01月,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2003年01月至2003年09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正科级);2003年09月至2004年07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07月至2004年08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行署办公室党组成员;2004年08月至2009年01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行署副秘书长;2009年05月至2012年05月,西藏自治区康马县委常务副书记(正县级);2012年05月至2012年07月,西藏自治区岗巴县委副书记(正县级);2012年07月至2015年01月,西藏自治区岗巴县委副书记、县长;2015年01月至2020年7月,西藏自治区岗巴县委书记。贺黎明书记一行先后深入公安局4便民警务站,指挥中心、局机关对“两节”期间仍坚守岗位的执勤民警表示由衷感谢,并致以节日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