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内蒙呼伦贝尔市免渡河支行行长伪造理财产品骗取6位客户692万元:法院判银行赔偿本金,银行上诉
“银行经理骗储户百万”续:法院判银行赔偿本金,银行上诉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多名储户在农行原牙克石免渡河分理处(现已更名农行牙克石免渡河支行,简称“农行免渡河支行”)柜台买数百万理财产品,得知被银行职员欺骗后,储户起诉银行。该案目前有了新进展。
法院传票
11月5日,储户郭明(化名)告诉记者,8月13日,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农行免渡河支行赔偿其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186 万元(另有14万元第三人已返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但被告不认同此判决结果,随后提起上诉。11月4日,此案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根据郭明提供关于前述案件一审判决书显示,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判定原被告之间委托理财合同关系成立,但该案中原、被告均有过错。
一审判决书
判决指出,该案中,原告在被告处购买过正规理财产品,对金融理财产品流程应有所了解。但在第三人罗金国(原任职农行免渡河支行大堂经理)手写体承诺保证到期返还理财收益以及将存款转入案外人账户的情况下,仍购买理财产品,原告对此未尽审慎审查以及风险防范的义务,具有一定的过错。而罗金国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身份便利,在伪造的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上加盖农行免渡河办事处财务专用章,骗取客户资金,对此被告单位不知情,且涉案的专用章被告更名后未上缴、未销毁。被告存在对凭证疏于管理、对公章使用管理、人员监管不当的行为,具有较大过错。
“判决书”提到,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其借款本金193.98万元,存款期限内利息18.742万元,合计款项212.722万元及逾期利息。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购买理财产品共计200万元,扣减罗金国已经返还原告的14万元,本金部分为186万元,此部分由被告负担,利息由原告自行负担。
综上,一审法院判处被告农行牙克石免渡河支行赔偿原告郭明186 万元本金,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2012年开始,罗金国利用农行牙克石免渡河分理处主任、客户经理(主任级)、免渡河支行行长的身份,在伪造的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上加盖中国农业银行免渡河办事处财务专用章,骗取办理理财的客户资金,存入农业银行其个人帐户,由罗金国个人支配。2018年,郭明等6人共被骗取申购资金692万元。
2019年11月1日,罗金国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但郭明等人一分钱都没要回来。2020年1月,郭明等人分别起诉农行免渡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