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志国被查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徐志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徐志国简历
徐志国,男,汉族,1954年11月出生,黑龙江巴彦人,1971年5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工程师。1971.05—1973.03 伊春市林产工业机械厂工人1973.03—1980.12 伊春市乌马河区(局)公安分局技术员1980.12—1985.05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检察员1985.05—1986.11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批捕科副科长1986.11—1989.08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起诉科科长1989.08—1993.02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其间:1989.08—1991.07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1993.02—1998.01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1998.01—2002.01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1995.07—1998.08北京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2002.01—2002.10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2.10—2011.11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11—2014.11 牡丹江市政府党组成员2014.11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