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又现虚假贸易:两客户对双方交易“不知情”
广州浪奇(000523.SZ)上演“5.7亿存货失踪”的离奇剧情,引发外界对其涉嫌“虚假贸易”的质疑。
在广州浪奇曝出位于两个仓库的存货“丢失”消息后,仓库所属的两家公司均否认保管了广州浪奇的货物。其中一家仓库所属公司甚至对媒体表示,仓库是从广州浪奇的参股子公司——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琦衡农化”)租来的,用于“完善数据”。
9月29日,广州浪奇发布公告称,已将一名涉案人员移交公安。据财新报道,该涉案人员是广州浪奇旗下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奇化”)的董事及财务总监黄健彬。值得注意的是,黄健彬的另一个身份是琦衡农化的董事。
黄健彬的名字,也出现在一些广州浪奇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合同里。清流工作室独家获得的资料显示,自去年12月至今年6月,广州浪奇曾将至少9笔应收账款质押获得融资。这些应收账款质押对应的合同显示,黄健彬正是代表广州浪奇一方的联系人。
然而,蹊跷的是,在与上述应收账款对应的交易中,广州浪奇至少有两名客户,能找到与前述广州浪奇参股琦衡农化实控人王健的联系。更为重要的是,这批应收账款融资的合同中,代表两名客户的联系人,均表示对与浪奇的贸易不知情。
客户一方联系人不知情的贸易,形成的应收账款,被广州浪奇转让给了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博时资本”)进行融资。根据清流工作室统计,仅仅是与上述两名客户相关的应收账款融资,“博时资本永奇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博时资本旺钏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便总共提供了1.76亿元资金。
蹊跷的交易
在广州浪奇自曝“存货丢失”后,深交所与9月27日紧急下发关注函,其中要求广州浪奇回复的一个问题是:“结合近年来你公司贸易业务的业务模式、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账龄及逾期情况、存货库龄与销售情况、票据管理情况等,说明你公司贸易业务是否存在商业实质……”。
10月10日和10月15日,广州浪奇两次发表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截至清流工作室发稿,尚未对上述问题作出答复。
不过,清流工作室独家获取的5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文件及相关合同显示,至少有两名广州浪奇的客户,存在异常的情形。
这两名客户分别是南通福鑫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南通福鑫化工”)和如东泰邦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如东泰邦化工”)。
2019年12月,广州浪奇分别与南通福鑫化工、如东泰邦化工签署了《工业原料销售合同》,并履行合约向两者销售货物。
到了今年3月4日,广州浪奇将这两笔合计6683万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博时资本旺钏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获得一笔6420万的融资。这笔质押原本在今年9月到期,但在6月份的时候广州浪奇将其质押展期至2022年9月。
到了今年5月26日,广州浪奇又如法炮制,将对南通福鑫化工、如东泰邦化工两笔合计1.08亿元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博时资本永奇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获得一笔1亿元的融资,这笔质押的到期日为2022年5月。
然而蹊跷的是,清流工作室打通上述应收账款合同上分别代表南通福鑫化工一方、如东泰邦化工一方的联系人电话,这两位联系人均对清流工作室表示,不清楚公司是否与广州浪奇存在过交易,对上述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也并不知情。
其中,代表南通福鑫化工一方的联系人对清流工作室表示,并不认识广州浪奇任何一位工作人员,更不清楚为何自己被指定为合同上的联系人。代表如东泰邦化工一方的联系人则为该公司前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清流工作室在合同上看到该人士的签字。对于自己的签字和联系方式出现在合同上,该人士告诉清流工作室,其已经离职如东泰邦化工,“可能在那家单位工作的时候代办过(业务),但是具体的什么业务我就搞不懂了”。
值得指出的是,清流工作室在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上看到,合同条款载明:“甲方(即广州浪奇)与乙方(即客户)之间的基础交易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基础交易合同在适用法律下合法及有效,甲方真实、合法、有效地拥有标的应收账款”。
与此同时,南通福鑫化工、如东泰邦化工这两名客户,均能找到与广州浪奇参股的琦衡农化实控人王健的联系。
首先是南通福鑫化工,其控股股东与法定代表人桑合富,目前担任琦衡农化的全资子公司——江苏琦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监事。
而在今年6月之前,也就是在广州浪奇与南通福鑫化工有贸易往来、签署应收账款转让等相关合同之时,南通福鑫化工的股东一直是“桑志国”和“沈建军”两位自然人。根据媒体的报道,在早年的一笔收购案中,琦衡农化的实际控制人王健曾公开表示,桑志国与沈建军为其代持股份。
同时,南通福鑫化工的工商资料曾经备案过一个以“15”开头的手机号码,清流工作室从社交平台搜索看到,这个手机号码显示的社交账号名正是“桑志国”。
清流工作室拨通这个号码,询问南通福鑫化工是否跟广州浪奇进过货物,对方先是表示跟浪奇“没有业务往来”,在清流工作室进一步追问确认后,又改口说“不记得了,不要问我”,随后便匆匆挂断了电话。在清流工作室再次拨通电话反复向其确认是否是“桑志国”本人时,该号码机主没有否认,但拒绝回答清流工作室提出的相关问题,仅表示自己已经离职。
广州浪奇的另一客户——如东泰邦化工,表面上看与前述客户南通福鑫化工并无股权关系。然而,清流工作室发现,上述以“15”开头、社交账号显示为“桑志国”的手机号码,同样曾经在如东泰邦化工2013年的年报中被登记为该公司的企业联系电话。此外,这个手机号码,同样出现在琦衡农化以及其它与琦衡化工关系密切的公司工商备案资料中。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上述几个转让应收账款的合同中,广州浪奇一方的联系人均包括“黄健彬”。据财新此前报道,此前广州浪奇移交警方的涉案人员正是黄健彬。
黄健彬是广州浪奇两家子公司——广东奇化和琦衡农化的董事。2012年,广州浪奇发布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黄健彬位列其中,职务为广州浪奇财务部主管经理。
在广州浪奇2014年和2015年两年的年度报告中,黄健彬还以会计主管人员的身份,与公司负责人傅勇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英杰一起在报告中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执行主任翟呈群向清流工作室表示,如果广州浪奇移交警方的涉案员工的违法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则广州浪奇同样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向广州浪奇发放融资的两个资管计划,资管计划管理人均为博时资本。清流工作室试图联系上述合同中博时资本一方指定的两位联系人。博时资本前台工作人员告诉清流工作室,其中一位员工已经离职。截至清流工作室发稿,另一位员工未回复置评请求。
蹊跷的参股子公司
上述两位异常的客户,均与广州浪奇的参股子公司琦衡农化存在密切的联系。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此前媒体报道,广州浪奇披露丢失存货的仓库之一,就是琦衡农化旗下的仓库。不过,对于这个说法,琦衡农化一名员工向清流工作室表示,琦衡农化旗下没有仓库。
琦衡农化股权结构显示,目前公司大股东“王健”持股49%,广州浪奇作为二股东持股25%。
广州浪奇入股琦衡农化可追溯到2013年。当年7月,广州浪奇出资1.98亿元,收购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江苏中冶化工”)所持有的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成为琦衡农化的二股东。与此同时,广州浪奇还与琦衡农化大股东王健签订协议,约定在广州浪奇投资完成当年以及其后四个会计年度,琦衡农化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526.51万元、1.03亿元、1.15亿元、1.4亿元、1.59亿元,若该业绩预测没有达到,王健则用现金补偿差额。
然而,当时江苏中冶化工的股东却是前述的南通福鑫化工股东桑志国和沈建军,持股比例为48.58%、51.42%。王健为何要为这笔股权交易提供担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王健本人坦承,“桑志国、沈建军是我们公司的人,实际上,我控制着江苏中冶,这么一说你应该明白了吧?”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2019年4月,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一篇名为《远东控股集团与中冶化工举行绿叶农化股权转让暨交接仪式》的新闻稿也显示,王健为江苏中冶化工董事长。
这起收购因为广州浪奇大步子“从日化转型农化”,一度引发争议。然而,在收购完成后,琦衡农化业绩却每况如下,在承诺期内均没有完成业绩承诺。
此外,清流工作室留意到,由于琦衡农化,广州浪奇还发生过几起“汇票兑现乌龙事件”。
2016年1月,九九久(002411.SZ,现改名“延安必康”)发布重大诉讼事项公告,披露琦衡农化拖欠货款2.13亿元。九九久称,曾收到琦衡农化给付的4张金额均为5000万元,合计2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为广州浪奇,但浪奇公司的开户银行却以账户资金不足和印鉴不符为由拒绝兑付票款。
2016年2月,广州浪奇发布澄清公告表示,确认琦衡农化与九九久存在买卖业务,根据相关银行回复,前述商业承兑汇票是因“印鉴不符”被拒,没有造成广州浪奇的资金损失,公司不承担该商业承兑汇票所产生的相关债务。不过这起“汇票印鉴谜案”最终未见结论,2016年12月,九九久发布公告称已经和琦衡农化达成和解。
今年9月,广州浪奇又披露了几起公司近期涉及的诉讼,其中一起的起因是:2019年3月、4月,江苏中冶化工和江苏保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江苏保华国际”)向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其将广州浪奇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给张家港农商行作为担保。相关贷款到期时,江苏中冶化工与江苏保华国贸未能偿还债务,广州浪奇出具的商业汇票也未能按时予以兑付,广州浪奇由此形成1.66亿元的逾期债务。目前,广州浪奇已被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财产。
需要指出的是,这起诉讼中的被告之一江苏保华国际的工商资料同样曾经备案过前述“桑志国”的手机号码,疑同样为琦衡农化实控人王健旗下的公司。
事实上,广州浪奇一度试图转让琦衡农化这个“烫手山芋”,接盘侠则为此前转让股权的江苏中冶化工。
2019年3月,广州浪奇挂牌作价2.02亿转让琦衡农化25%股权。当年10月,中冶化工的控股子公司——江苏绿叶农化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绿叶农化”)成为琦衡农化最终的受让方。然而,截至目前,在支付了30%的总价款后,江苏绿叶农化一直未能按约定时间足额缴纳转让款,股权转让一事迟迟不见下文,目前琦衡农化仍是广州浪奇参股子公司。
尝试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联系广州浪奇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请求置评,截至发稿未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