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长刘鹏、指导员涂绍吾:“我办案初衷就是搞点钱”“搞个千把万两千万就行了”
10月11日,张家界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对网民反映的该市慈利县公安局侦办一起非法经营案中的问题,已作了实地调查。涉案的武汉远成公司祝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已审查终结,县检察院于7月24日提起公诉,县法院已经受理。对网民反映办案民警违纪违规问题,正在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这是一则没头没尾的公告,如果不清楚公告的来龙去脉,会让读者摸不着头脑,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它实际上是对一件轰动性舆论事件作出的回应。在此之前,原武汉远成集团法定代表人叶思提供了一段录音,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鹏和指导员涂绍吾在这段录音里挑明,“办这个案子的初衷就是想搞点钱”“搞个千把万两千万就行了”“谈钱是最好摆平的,当然我的胃口也不大,是吧?”
刘鹏所说的案子,是指慈利县公安机关认定远成公司销售的两款产品是原料药,而公司仅把它们作为化工原料来进口及销售。有下游企业购买了远成公司的产品,添加到食品里,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名,远成公司因此被牵涉案中。按照叶思的说法,销售时明确告知下游企业产品性质,还签署了知情协议。
叶思还称,卷入案件的公司产品都是从海关正规报关进口的,并非走私,“我们的上家都因为妥协了,给钱了事了,所以作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在那段偷录的“派出所要5000万”的录音中,远成公司代理律师确认有此事,“5000万元后来,谈钱的话谈到800万。但到底要的是什么钱,说得很含糊,一会说罚款,一会说退款,还强调办案已经花了近百万。”
对于被录音一事,刘鹏也无法否认,但他竭力地提供另外一套说法。比如,将“办案初衷就是为了搞点钱”“要5000万”说成是“追缴违法所得”;还说接受远成公司的吃请,是因为公司经常派人问他此案的解决办法,“一来二去就成了熟人”。
截图来源于自媒体爆料的“谈钱录音摘要(1) ”
无论是从录音还是刘鹏被录下的视频看,在接受吃请的时候,办案人员相当放松,以致于毫无戒心地交了底。这些视频成为别样的证据,它们不仅生动地揭露当事警务人员难看的吃相,更以直接了当的方式冲击着所涉案件的基础。
具体来说,公安机关办案究竟是无中生有地造案子,敲企业竹杠,以法律名义打秋风,还是只是个别警员违纪违规但不影响案子成立。根据张家界市公安局的最新说法,是认为案子成立,但不确定警员是否违纪违规。
市局对案子进展的说明也颇有尴尬之处:一方面案件已经结束侦查,送到司法流程中;另一方面,刘鹏等办案人员被揭露的丑闻,发生在2020年5月12日,两个月后就送到检察院公诉。如果刘鹏等人确实有违纪违规,办案动机不纯,案件的质量就存疑,这种情况下,案子送审“闯关”能经得起真相的考验吗?
刘鹏等人在录音视频中对案件的表态,已足够让外界对他们产生合理的怀疑:如果办案就是为了搞钱,罪名只是逼迫企业就范的合法手段,那警界未免太黑了吧。公众的怀疑有事实依据,尽管刘鹏自称因为别的事已被撤职,但他所说的话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圆场的,越解释越让人起疑这件案子的事实与法律基础。
当然,远成公司究竟是不是无辜,也可以进一步论证。如果真的有上下游企业被一网打尽,有上游企业交钱脱罪的情况,那同样需要张家界方面的说明。张家界市公安局因为属下陷入了“录音门”,与涉案当事方走得很近,于公于私都已经是利益方,应当回避才是,恐怕需要更高层级的部门出面解释才好。
外界舆论之所以愤怒,是因为派出所长刘鹏的“录音门”,多多少少证实了某些社会传闻,那就是企业在某些境况下成为公权机关的“猎物”,予取予夺,稍有不如意,就动用合法暴力强制获取企业财物。
自媒体爆料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鹏接受异性有偿陪侍。图片来源于网络
张家界市公安局尽管反应很快,迅速做出说明,但因为说明只是表态,没有事实核查,所以也就不能平息舆论对违法办案的质疑。而且,案子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在这个关口曝出“录音门”,办案民警的做派被公布于众,不由得让人质疑侦查阶段的问题,这些都让检察院和法院相当被动。
对于这样一个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子,企业有企业的说法,这是行使辩护的权利,这相当正常。但如果企业在自辩时,引用的是办案民警不正当、甚至违纪违法的言行,那案子本身是否合法、是不是还站得住,都需要实事求是。如果一味追求办成“铁案”,甚至为了替同袍打掩护,不顾案子伴随着的程序质疑,即使最后强行判决也难以服众,反而会激起更多的后续反应,得不偿失。
远成公司认为此案是糊涂案的理由之一,就是它在任何方面都不属于慈利县管辖。张家界市公安局已经在公告中说这是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换言之,这个案子涉及到许多地区和城市,那么,调查其被揭露的“录音门”丑闻,也远远超出了张家界的权限,单靠自查自纠是不可能澄清疑问的。
总之,张家界市派出所所长刘鹏也许在这事曝光前寂寂无名,但“录音门”之后,“我办案初衷就是搞点钱”这句话将使他闻名遐迩。“录音门”在事实上狙击了这桩非法经营案件,后者是否遵照法律程序成为必须要回答的问题。眼看着它法律基础动摇、办案人员的真实动机存疑,而案件却已被法院受理,箭在弦上,是强行推进案件审理,还是按下暂停键,不仅考验从严治警的要求,也衡量着法治的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