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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乌拉特前旗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贾净博组织黑社会敛财14.525亿元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

   旗公安局长涉黑!内蒙古一涉黑团伙61人一审判刑

 
  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30日电(记者贾立君)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对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贾净博等61人涉黑案一审宣判,对他们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办案机关介绍,以贾净博为首的涉黑组织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高利放贷积累资金,以开发房地产、经营酒店、承揽工程等经营活动持续敛财,有组织地通过暴力手段大肆实施各类违法犯罪。专案组共侦破贾净博等人违法犯罪案件数十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10多项罪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价值14.525亿元。
  被告人贾净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贪污罪、受贿罪等17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长江、韩勇、段宝等40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采矿罪等23项罪名,分别被判处18年到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20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串通投标罪等,分别被判处4年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罪名和情节,对他们分别判处不同数额的财产刑。
 

  简历:

  贾净博,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2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研究生学历,1990年10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0月至1991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临河市建工局干部;
  1991年1月至2003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临河市公安局干部;
  2003年6月至2006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巡防大队大队长;
  2006年4月至2009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副科级侦查员;
  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公安局副局长(正科);
  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主持工作;
  2014年12月至2017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政委;
  2017年10月至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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