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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书记、内蒙古贸促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和平被逮捕



来源:兴安盟检察分院  发布时间: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会长张和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和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人物履历

  张和平,男,汉族,1959年8月23日出生,内蒙古丰镇市人,研究生学历,198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内蒙古贸促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1977年1月至1983年4月,内蒙古公安厅武警直属中队服役;
  1983年4月至1993年10月,武警呼市警犬基地正连职区队长、副营职参谋;
  1993年10月至1999年12月,武警内蒙古总队后勤部开发办公室主任、战勤处处长;
  1999年12月至2000年11月,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0年11月至2005年4月,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6年1月至2008年2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8年2月至2010年11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书记;
  2010年11月至2018年3月,内蒙古贸促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2018年3月,退休。
 
 
  2020年3月24日,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蒙古委员会原副会长张和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9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会长张和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审查起诉。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和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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