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封堵“假离婚”买房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王晓波 发布时间:
为了围堵“假离婚”等炒房漏洞,深圳放大招了!
9月10日晚,一则《关于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 完善住房贷款管理的通知》在网上传出。这份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深圳市将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通过省数据共享机制为商业银行提供购房人婚姻登记信息的查询便利。这份文件随后经上海证券报等多家权威媒体予以报道证实。《通知》中的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在全国尚属首次,而这一新政可视作是为深圳“7·15”房产新政打上补丁。
封堵“假离婚”漏洞《通知》称,深圳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平台功能,通过数据共享机制为商业银行提供购房人婚姻登记(含结婚、离异)信息的查询便利。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查询借款人婚姻状况和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在本市拥有的住房套数,作为贷款审核依据,有效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求。同时,商业银行要据此做好相关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配套调整。此外,经借款人授权,商业银行按要求查询借款人婚姻登记信息,相关信息仅限于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使用。三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住房贷款业务的监督和检查。此次新政明确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这意味着一些想通过“假离婚”、伪造离婚记录等,绕过“限购”“限贷”等政策去买房的路子将被堵死。据上海证券报,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这种创新,本质上有助于对个人购房行为进行管控,进一步体现了打击炒房、规范房屋买卖行为的导向,也有助于落实差别化的信贷政策。
为深圳楼市“退烧”今年以来,深圳楼市“高热”不退。7月15日,深圳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对“假离婚”购房就有明确措施。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随后公布的“新八条”细则中也明确: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从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深圳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同时,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离异记录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监测显示,今年以来,深圳二手房成交量明显放大,除2月份较低之外,其他各月月均成交在8000套左右,其中6月份成交量突破1万套,而正常时期深圳二手房成交量为每月五六千套。到了7月,深圳市终于下狠手, 八个部门联合出台新政,为楼市降温,也就是前述深圳“7·15”房产新政。新政效应很快显现。据深圳市住建局房地产信息平台预录网签合同数据显示,新政发布后,深圳二手房网签量呈现快速下滑,从6月的日均450套降至222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