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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平县:舞女当法官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
 
  一个在社会上浪荡多年的舞女,竟然摇身一变当上了人民法院的法官,让人惊愕不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01年底,一些媒体相继报道了“陕西省 富平县舞女当法官”一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2002年春节前夕,一些媒体又辟谣称,陕西省有关部门表示,被报道的人并非舞女,也没有被任命为法官,也不是法院调进来的。
 

  那么究竟有无此事,近日记者专程到富平县进行调查。

  一、“舞女”当上法官确有其事
 
  被坊间称为“野女人”的法官名叫王爱茹,今年30岁,农民。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却因其不寻常的风尘史而在富平县名噪一时。一个不懂法的舞女当上了法官,一个在社会上浪荡的“野女人”能当法官,办案子说的话都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话,根本就没有水平。
 
 
 
 
  陕西省人大代表段民朝告诉记者:“她不但自己承认自己坐过台,当过小姐,而且还洋洋得意,不认为这是一种什么耻辱,更不认为自己见不得人。”
  据了解,只有小学文化的王爱茹没有正当职业,长期和富平县黑社会老大孙建来同居。1996年,孙建来在县城开办了“聚仙楼”舞厅,由跟他勾搭的王爱茹一手操持,王事实上成了舞厅的老板娘,有时也陪熟悉的客人跳舞。
  王爱茹的邻居们说:“有一段时间王爱茹跟孙建来关系不好,她被孙建来‘开’(即辞退)了。王爱茹便到舞厅里做‘小姐’,每天傍晚去上班,靠卖风骚吃饭。”
  有知情人告诉记者说,黑老大孙建来平时称富平原县委副书记白兵权叫“白哥”。这个“白哥”曾与王爱茹关系非同一般。正是在这位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的一手操办下,王爱茹当上了法官。1997年下半年,她先是在离县城60公里的美原法庭任法官,2010年3月又调到富平县法院执行庭任法官。
  记者采访了曾经光顾过“聚仙楼”舞厅的张三风(化名),记者问他:“你在舞厅里见过王爱茹吗?”
  张说:“当然见过,1996年吧。我这人说话粗,舞女嘛,坐过台嘛,歌舞厅里有包间,有床呢,农村舞厅就是弄那事的。你叫她(王爱茹)能当个啥嘛。”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却在1997年底踏进了富平县人民法院的门槛,成了美原法庭的一名法官。这个爆炸性的新闻当时曾在富平县掀起了轩然大波。
  原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的王亚光对记者说:“当时在社会上的影响相当的强烈,最后把王爱茹安排到美原法庭去了,这是富平县法院的基层法庭,是最远的一个基层法庭,离县城是60里地,这个就很说明问题,她为什么放到60里地的美原法庭呢?就说明了这个事见不得人,让她在县法院使大家都丢面子。”
  然而,即便有强大的舆论,王爱茹还是安安稳稳地在美原法庭办起了案子。但不久,2000年3月,上面又把她调到了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厅任法官。
  那么,是什么人让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舞女”如此轻而易举地当上法官的呢?

  二、“舞女”凭什么当上了法官
  记者了解到,王爱茹的家在陕西富平县王寮乡南董村。在这个只有几百人的村子里,王爱茹被大家公认为漂亮姑娘,从小就是家人的骄傲。后来听说她穿上了法官的制服进了法院,朴实的父母亲更是以她为荣。
  王爱茹的母亲不无骄傲地对记者说:“娃还是很好,挺孝顺。其他方面也都很好。”记者又问:“她当法官这事儿你知道吗?”,老人家回答说:“开始我不知道,是后来知道的。她做法官之前啥都没做过。当法官,很好呀。”
  记者又了解到,村里人对王爱茹当法官这件事非常反感,认为她根本不具备当法官的资格。村民们纷纷说,她有啥资格?面子大就有资格,面子小就没资格,让我咋说呢,有腿就当官,没腿就当不了官;王爱茹为啥能到美原法庭当法官,是上头的宠爱,有些有权人对她的崇拜喜好。
  按照《法官法》规定,法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而王爱茹只有小学文化,她是如何当上法官的呢?王爱茹的邻居——富平县法院陪审员南志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南志成说:“1995年下半年,大约是8、9月份,王爱茹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到我处和我谈话,因为我是她的长辈,她对我很尊敬,知道我在法院,来问问情况,就说,叔,法院的工作怎么样?我说政法部门都是好单位,我说你问这是啥意思?她对我说,有人想把我的工作往法院安排。”听了王爱茹这句话,南志成以为她只是说说而已,或者是跟他开玩笑的,压根儿没往心里去,因为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人怎么能当法官呢?
  可没想到,半年之后,王爱茹又找到他,说:“白书记这人就是能行,给谁办啥事热心,给我已经办了。”
  被称为“白书记”的人名叫白兵权,富平县委原副书记。据了解,此人和王爱茹在歌舞厅认识之后,关系便非同一般。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在王爱茹的要求下,白兵权决定给她换个环境。
  对此,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的王亚光,在回答记者王爱茹进法院的时候是谁做的决定时说:“是加森有办的,和白兵权两个人商量的定的。你问党组成员知道吗,没一个知道。”
  这个加森有,就是富平县人民法院院长,正是他和白兵权两个人,彻底改变了王爱茹的命运。原来如此!一个县委副书记,一个法院院长,在腐败的官场,想安排个人进法院,那自然不是难事。

  三、 “舞女”法官办案办得怎样?
  那么,穿上法官制服的王爱茹又是如何行使法官权力的,有关部门对此又是如何看待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舞女当法官,流氓提院长”在富平县已是家喻户晓。而“舞女”法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几乎成了法院的谈资和笑柄。
  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美原法庭原庭长董有仁说:“她办案真还不如一个懂事理的农村老汉,就是凭着老百姓法制观念淡,凭着她大嗓子,敢说敢骂还有敢下手,就把老百姓给吓唬了。”
  王亚光也对记者说:“她连记录都不会记,写个什么当然更不行。她的办法就是,谁给我帮忙写个调解书,写个判决书,我就给谁买条烟或者请他吃顿饭。”
  王爱茹在美原法庭的两年期间,共受理32件案子,其中有16件到她调走时还未结案,另有7件没有立案,却已经收受了3200元的案件受理费。
  受过王爱茹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气愤地对记者说:“她说办案收的钱(即诉讼费)给车加油了,这是当法官人说的话?有水平没水平?”
  记者在采访中还惊讶地发现,类似“舞女当法官”这样的怪事在富平县法院还真不少,从1995年之后,有十多名与王爱茹一样的社会闲杂人员违规进了法院。近三年来,富平县法院没有进过一名正规政法院校的毕业生。虽然法官们对这样的事早已见怪不怪,但对于记者的采访,富平县人民法院从上到下一律拒绝。
  王亚光就对记者说:“当时法院就宣布了一条纪律,就说是任何人不经过院里同意,不准接触记者,这是一条纪律,如果谁接触记者的话,就是一种违纪违法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不仅如此,富平县委各部门负责人对这件事也都避而不谈。
  记者电话采访富平县委办公室主任赵升良:“你能谈这个事吗?”赵说:“我不谈这个事。”
  再电话采访富平县委副书记荆胜利。记者问他:“王爱茹当法官的事,你知道吗?”
  荆说:“知道。”
  记者:“那你怎么看这件事?”
  荆胜利:“……”(把电话挂断了)。
  针对这件事情在社会上的恶劣影响,陕西省政法委已经作出了对王爱茹“立即辞退”,加森有“停职检查”,白兵权调任渭南市移民办主任的处理。2011年,富平的黑老大孙建来及其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被依法逮捕。
  鉴于富平县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陕西省政法委已经将这个县作为全省政法队伍整顿的重点。到记者结束采访时为止,王爱茹失踪,去向不明。坊间猜测,她很有可能是往渭南市奔白兵权去了。
  上级为什么不深入调查处理这个白兵权?这成了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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