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马忠玉受贿被公诉:被通报擅自离京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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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中心原副主任马忠玉(正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忠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忠玉于2008年至2012年8月期间,利用其先后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及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报道: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8月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国家信息中心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马忠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中直指其“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据办案人员介绍,2017年至2019年间,马忠玉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离京报备规定,18次未经批准擅自离京,事后也未按规定报告。2016年至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先后3次发文规范离京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司局级负责同志离京需填写离京报告表,未经批准不得离京。马忠玉18次擅自离京,其中因公离京11次,主要是参加有关会议、论坛等活动;因私离京7次,主要是探亲或休假。8月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马忠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