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崔继华被控受贿419万余元受审
来源:芜湖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
“安徽纪检监察”微信公号消息,2020年8月11日上午,经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崔继华涉嫌受贿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1年至2018年7月,被告人崔继华在担任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推荐任职、项目投资、股权转让、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19万余元,其中220万元系未遂。起诉书还显示,被告崔继华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受贿罪的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并在审判阶段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罚量刑建议。庭审中,被告人崔继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各项罪名和事实均不持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崔继华表示认罪悔罪。省供销社系统、市卫健委系统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崔继华简历:
崔继华,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安徽休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9月至1982年8月,省商业学校计划统计专业学习;1982年8月至1996年1月,省盐业(蔬菜)公司办事员、科员、副科长、科长;1996年1月至2003年9月,省盐业(蔬菜)公司副经理、省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10年10月,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党组成员;2010年10月,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