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士银行卡被冻结才知自己“被担保贷款”7000多万元
来源:华商报 发布时间:
8月6日,45岁的吴女士向华商报记者表示,她名下担保有7000多万贷款,直到成了“老赖”后自己才知情。她费尽周折想自证清白,希望法院能尽快查清事实还原真相,让自己和女儿过上正常生活。
>>支付受限查询得知银行卡被冻结名下担保有7000多万贷款45岁的吴女士是宝鸡人,如今独自带着女儿在上海生活。她曾经有段失败的婚姻,前夫池某是福建宁德人,她结婚后一直在宁德生活。2012年4月,吴女士独自带着孩子从福建到上海上学。两年后,她跟前夫离婚,从此也断了联系。直到去年,两人的人生再次有了交集。令吴女士想不明白的是,曾经的枕边人竟然会陷害她。“2019年下半年,我的支付宝和微信全都无法支付,一查发现银行卡被冻结了,ATM机上显示存款是负的3000多万元。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在福建宁德涉及案件,被列为失信人员,我这时才发现自己名下担保有7000多万贷款,因贷款还不上账户被冻结,我成了‘老赖’。”吴女士说。
>>涉及9个案件前夫公司向银行贷款担保函上有她的指纹和签名据吴女士描述,2012年至2014年,她带着孩子在上海生活,丈夫池某以她的名义担保了多笔贷款,她都不知道。2020年,吴女士在上海报警,但上海警方不受理。她只能向当地法院提出再审,其中,工商银行宁德分行担保1620万贷款纠纷,今年4月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吴女士说:“我去福建查了自己涉及的9个案件,涉案金额共达7000万元,我当时就懵了。每个案件的情况基本一致,都是‘被担保’,我早前毫不知情。我前夫的公司和他朋友的公司向银行贷款,担保人中有我,说是担保函上还有我的指纹和签名。”
>>司法鉴定笔迹和指纹都是她的前夫法庭上承认模仿她的笔迹为了自证清白,吴女士主动要求司法鉴定,花了两三万元对担保函上的笔迹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笔迹是自己的,指纹也是自己的。她说:“我当时很震惊,感到非常恐怖,这怎么可能呢?我很肯定自己没有签过这个字,也没有按过这个手印。”2020年6月30日,吴女士的案件在宁德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质证。吴女士说:“前夫在法庭上承认,当时担保函被他们拿出银行,他模仿我的笔迹代为签名。对于指纹为什么是我的,前夫说记不得了。”吴女士表示:“我自己也搞不清楚指纹是怎么回事。不过,我们曾经是夫妻,他趁我睡着或喝醉的时候偷按指纹,都是有可能的。在网上花二三十元甚至可以制作硅胶打卡指模。但事实到底如何,只有我前夫知道,做这种事情,他怎么可能不记得呀!”吴女士和她的代理律师认为,鉴定报告只能说明担保函上的指纹和吴女士的指纹具有“同一性”,不能说明指纹是怎么按上去的,也不能说明是吴女士亲自到银行现场按的。另一方面,利用扣图、拓模等技术,很早就能复制出“同一性”指纹。
>>质疑银行从被银行起诉到判决银行方面没有任何电话告知看到笔迹鉴定的结果,吴女士很崩溃,她尝试跟几家涉案的银行协商。她说:“我得到的答复是,他们询问过当时的银行经办人员,确认是本人到场在银行签的字。但是类似录音、录像、照片等证据,他们都没有。对我银行的答复不满意,向银保监投诉索要银行面签的具体规定,一直没有得到正面回答。而且,这些贷款,从担保合同签订到不能还款,到银行起诉,到判决,银行方面均没有一个电话告知我。之前贷款公司还不上钱,银行起诉时,法院的审判案卷上都显示我是缺庭审判的,最后判我还钱。还让我还几千万,这可怎么办?”吴女士提供的法庭文件显示,目前正在宁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保证函是2012年11月7日签署的。签担保函的当天,吴女士发现自己刷了信用卡,证明自己人在上海,不可能当天赶回福建宁德签字,但是工商银行宁德分行不认可。吴女士又获知,中国移动保有当年的通话记录和定位数据,就赶紧向法院申请调取。因为涉及8年前的证据,律师都无法调取,只能由法院亲自调取。但吴女士表示,法院至今没有调取这项能证明她人不在签字现场的关键性证据,如果不调取证据,查明真相,自己就很难自证清白。
>>生活影响背负失信人员身份找不到工作失业在家因为失信人员身份,吴女士找不到工作,不能乘坐高铁,自己整夜整夜地失眠,大把大把地掉头发,最担心的还是孩子以后的学业和工作会不会因此受到负面影响。吴女士说:“我一个人在上海带孩子生活,现在失业在家,出去找工作,人力资源部门一查我的身份证是失信人员,就拒绝了我的求职。上海的开销很大,我有时候只能靠亲友接济。”吴女士表示:“我由衷地希望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还我清白,让我过上正常的生活。我有9个案子在身,一个案子的笔迹鉴定就两三万,还有请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这让我的压力非常大。但不起诉又不行,背着失信人员身份,我找不到工作,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另一担保人“每月工资3000多元没有能力帮人家担保1000多万”吴女士说,在这个1600万贷款的担保案中,还有一位温女士也属于“被担保”。8月6日,温女士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是11个担保人之一,司法鉴定显示笔迹是我的,但指纹不是我的,但我从没签过担保函。我当时在一个公司上班,每个月工资3000多元,也没能力帮人家担保1000多万啊!”8月6日,工商银行宁德分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案件还在审理阶段,相关情况需要等待法庭调查审理,而且已做了笔迹鉴定,该分行不便对此做出评价。
律师说法法官没按程序调取证据前夫的行为构成犯罪8月7日,熟悉此案的律师喻胜修告诉华商报记者:“按照银行的贷款规定,贷款人和担保人都要到银行去签字,还要录像。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但在这个案件中,吴女士的证据显示她当时人在上海,那个时间段她也没去过福建,她在庭审中也申请法院去调取其不在银行现场的证据,但是法院没有调取。”喻胜修表示:“如果吴女士没在现场签字的话,银行为何会给放贷?所以我觉得法院应该去了解这个情况。更何况,吴女士的前夫已经承认模仿了笔迹,那么这个担保人就不成立,其前夫的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