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李忠受贿贪污被公诉
来源:马鞍山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
安徽省淮南市政协原主席李忠(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忠在担任淮南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市政协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结算、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审批、公司设立审核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忠简历
李忠,男,汉族,1956年7月出生,四川资阳人,197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74.03—1978.10 寿县双门乡下放知青1978.10—1982.08 安徽大学政治经济专业学习1982.08—1985.03 淮南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长1985.03—1988.06 淮南化肥厂党委副书记1988.06—1990.03 淮南市潘集区委副书记、区长1990.03—1991.03 淮南市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1.03—1996.03 淮南市八公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1996.03—1998.01 淮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1998.01—2008.01 淮南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8.01—2008.05 淮南市委秘书长2008.05—2013.01 淮南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2013.01—2018.01 淮南市政协主席2018.01—2019.08 换届不提名2019.08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