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曾佑光受贿被公诉
来源:娄底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曾佑光(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佑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曾佑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怀化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和芷江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曾佑光简历
曾佑光,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湖南怀化市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9月至2011年4月,历任怀化市国土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2011年4月至今任芷江侗族自治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