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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和平圆建筑公司称拥有“解冻民族资产”“联合国总部搬迁西安”“河西走廊9亿亩土地开发”“全民免费医疗”“全国免费教育”等项目诈骗



来源:西安新城区法院  发布时间:

  谎称“联合国总部搬迁西安”行骗,男子获刑10年半

  7月31日,被告人吴某以“联合国总部搬迁西安”项目进行诈骗一案,在西安新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吴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宣判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吴某等人成立了西安和平圆建筑管理有限公司,对外宣称拥有“解冻民族资产项目”“联合国总部搬迁西安项目”“河西走廊9亿亩土地开发项目”“全民免费医疗项目”“全国免费教育项目”等十几个项目,涉及科技、医疗、水利、教育、土木建筑等领域。

吴某通过伪造公文、假造项目文件,打着以启动开发“项目”为名进行诈骗。

 

 

  为骗取他人的信任,吴某自称“大日如来”“三界主人”,并声称掌握了国家资产,还拥有“传国玉玺”“权杖”等物品。

  吴某等人依托和平圆建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公文、假造项目文件,打着以启动开发“项目”为名进行诈骗,骗取受害人78万余元。

  西安新城区法院经审理认定,吴某犯有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摘要]

  7月31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涉及“联合国搬迁到西安”项目的诈骗案,主犯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华商报记者注意到,为了博取受害人信任,吴某印制了“联合国专用货币”(面值100万欧元)、“联合国任命书”等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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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涉及“联合国搬迁到西安”项目的诈骗案,主犯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伪造公文、假造项目文件进行诈骗

  2019年7月,西安市民朱先生接到母亲邓某电话称,她在一家企业上班,以后可以赚大钱。为了说服儿子也给这家名为西安和平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投资,老人将儿子朱先生带到位于新城区某大厦的办公场所参观,朱先生觉得母亲被骗了,便借口出去报了警。随后,新城警方介入调查此案,并抓获嫌疑人吴某等人。

  经警方调查,邓某在网上看到“联合国总部将搬迁至西安”的虚假消息后,专程找到了所谓承接“搬迁项目”的“西安和平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拥有正规办公场所和装修豪华的“西安和平圆”公司里,邓某看到并在网上核查到该公司高达99亿元的注册资金,认定这是一家“资本雄厚”“有实力”的大公司。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邓某一次性投了3万元,并打电话鼓动儿子朱先生再追加2万元。而事实上,“西安和平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公文、假造项目文件,并打着以启动开发这些“项目”为名而进行诈骗。

  十余人被骗

  涉案金额78万余元

  7月31日,新城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1月5日,被告人吴某等人注册成立了西安和平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租用新城区东新街某大厦7楼西厅为办公场所。其中,吴某担任董事长负责公司总体事务,王某某冒充国家发改委退休领导,担任公司接待处处长。

  公司成立后,吴某不仅自称是“大日如来”“三界主人”“孙中山转世”,而且虚构了“解冻民族资产”“联合国搬迁西安项目”“河西走廊九亿亩土地开发项目”“兴农富农强农项目”“普渡大运河项目”“全民免费医疗项目”“全民免费教育项目”“万慧中心项目”“反重力系统飞行器项目”“消防建设项目”等所谓大型工程项目,通过这些“项目”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进行诈骗。

  另查明,被告人吴某在骗取公司员工张某等人信任后,以公司资金经营、“借水还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张某、邓某某等十余人共计人民币788836元。其中,被告人王某某鼓动被害人邓某某、张某、柴某向公司出资,涉案数额9万元。这些被骗款项,部分用于缴纳房租、水电费及购买办公用品等公司经营,剩余赃款被吴某挥霍。


  印制各种道具

  骗取被害人信任

  庭审中,吴某坚称自己拥有大量资金,并有权决定联合国是否会搬迁到西安,受害人的钱是他“借”的,以后项目成功了要还的。而已经跟随吴某多年的王某某则表示对“联合国搬迁到西安”表示怀疑,但她仍然无偿跟随吴某“创事业”多年。

  对主审法官关于“为什么吴某有这么多钱,还要向别人借钱”的问题,吴某反复强调,他的钱是用于项目建设,不能违规动用。

  根据公诉方提供的证词显示,吴某对外宣称的各种“大项目”共13项,这些“大项目”涉及资金少则2万多亿元,多则数十万亿元。

  为了博取受害人信任,吴某印制了“联合国专用货币”(面值100万欧元)、“联合国任命书”等道具。

  经审理,被告人吴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大型项目,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依照相关法律,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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