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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合区男子以1千元至1500元报酬招募学生注册284家空壳公司诈骗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提供的一份内部材料显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一名叫卞学进的经办人,申请办理了大批量新设立企业登记业务,股东多为南京地区专科学校“00后”学生以及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共48人涉嫌恶意注册公司284家。

  2020年6月18日,南京多所高校的9名学生,被河南原阳警方带走,并于3天后被刑事拘留。一名家长提供的《拘留通知书》显示,拘留原因是涉嫌诈骗罪。

  这些学生通过熟人介绍或者在兼职群内得知,可以通过注册公司来获取数百元至千余元的报酬。但公司注册成功后,“经办人”会将营业执照和公章全部拿走。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提供的一份内部材料显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一名叫卞学进的经办人,申请办理了大批量新设立企业登记业务,股东多为南京地区专科学校“00后”学生以及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共48人涉嫌恶意注册公司284家。

  据央视新闻及现代快报报道,这些注册的公司被人利用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及金额巨大。

  卞学进负债累累,曾陷多起债务纠纷,目前已经被警方控制。7月17日,原阳县负责办理该案的民警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案目前正在侦查阶段,不便透露具体案情。

▲7月6日早上,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内,等待办理业务的市民


  南京一大学生因涉嫌诈骗罪被河南警方带走

  6月18日上午10时许,南京市民陈睿(化名)还没去上班,就接到了19岁女儿珊珊(化名)就读的南京某专科院校辅导员的电话。辅导员对她说,早上9点,珊珊被警察带走了,“老师也不知道什么情况,让我赶快去看看出了什么事。”

  陈睿赶紧和女儿联系。最初,珊珊的电话可以接通,她告诉陈睿,自己在一辆河南牌照的警车上。按照女儿发送的手机定位,陈睿赶到了南京市浦口区某地,看到了一辆河南牌照警车和几名警察。

  一名警察告诉陈睿,珊珊涉嫌“触犯法律”,需要做笔录询问情况,现在已经在去往河南的路上。

  听到“触犯法律”,陈睿一下子蒙了。她提出想去给女儿送件衣服,一名警察告诉了她河南新乡市原阳县刑警大队的地址,说衣服可以送到那里去。

  陈睿和丈夫马上驱车赶往原阳。6月20日早上7时许,陈睿看到,一辆警车停到了原阳刑警大队门口,有9人被带下警车,珊珊也在其列。

  6月21日,陈睿收到了一份原阳县公安局开具的《拘留通知书》,上面显示,珊珊因涉嫌诈骗罪,已于2020年6月21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新乡市看守所。从那天起,陈睿没能再见到女儿。

  直到7月1日,陈睿聘请的律师才在新乡市看守所见到了珊珊。据陈睿说,珊珊告诉律师,去年暑假,初中同学张雨(化名)来找她“帮忙”注册成立公司,还有钱拿。张雨当时跟她说,此前他也找过其他一些初中同学,大家都帮了忙,也拿了钱,于是珊珊也同意了。

  天眼查信息显示,2019年7月30日,珊珊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了6家网络科技公司,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珊珊任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张雨任监事。

  珊珊告诉律师,当时有一名男子带领自己和张雨注册,自己并不认识那名男子,也不知道注册公司的用途是什么,只是签字、拍照。注册完成后,珊珊没有接触到营业执照与公章,也不清楚营业执照与公章被谁拿走。

  珊珊被抓后,陈睿多次向原阳警方了解案情进展,对方均未告知。7月4日,原阳县公安局宣传科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案目前不方便透露进展,会在适当时机公布。

▲7月4日,南京市江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珊珊等学生在这里注册的公司


  注册公司近300家,多名学生涉案

  6月21日,陈睿赶到原阳当天,和珊珊一起被带来原阳的另外8人的家属也赶了过来。在交谈中,陈睿得知,另外8人也都是南京几所高校的在校生。并且,这几名大学生中也有部分和珊珊一样,是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的公司。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下称行政审批局)向新京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卞学进等人恶意大量注册公司情况的告知函》(下称情况告知函)。这份落款为2019年8月16日的情况告知函显示,从2018年9月份至今,一名叫卞学进的经办人,申请办理了大批量新设立企业登记业务,股东多为南京地区专科学校“00后”学生以及一些社会闲散人员。

  行政审批局已接待过3位学生家长的来访,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孩子是在某兼职群里得知“靠办公司就能赚钱”的消息,每配合办理一家,就能从“介绍人”那里拿到300-500元不等的好处费,但办理成功后“介绍人”会把营业执照和公章全部带走,具体用途不明。

  陈睿说,珊珊并不知道当时带她去注册公司的那名男子是否为卞学进,对于珊珊从这次注册公司行为中是否有获利情况,珊珊对律师如何交代,陈睿并未透露。

  行政审批局提供的涉嫌恶意注册的人员和企业名单显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有48个人注册公司284家。

  上述情况告知函显示,这些企业具备一些共同特征,如企业名称字号无规律,选词随意、草率、没有意义,如“鑫奥鹏”“嘻琥婧”等,可以判断其目的仅为了快速通过名称查重环节;行业特性相对集中,业务种类多为贸易、网络科技、文化传播、广告、电子商务等,经营范围内容高度雷同;股东人数一般为两人,互为董监事,以两人为一组,名下重复设立多达6-10家企业。

  涉案人员中有部分是南京交通技师学院的学生。7月5日,新京报记者按照行政审批局提供的涉嫌恶意注册公司的人员名单,在南京交通技师学院宿舍楼内寻找,发现有5人为汽修专业2016级学生,其中杨某、刘某、万某三人为舍友;金某、何某为舍友。两个宿舍均位于宿舍楼3楼,相隔不远。

▲7月5日,南京交通技师学院

  天眼查信息显示,2019年6月14日至18日,刘某与金某作为股东,一起注册了5家公司。2019年7月29日,刘某与万某作为股东,注册了5家公司。2019年5月28日至6月6日,金某与何某作为股东,注册了8家公司。2019年6月14日至6月18日,金某与杨某作为股东,注册了5家公司。刘某与万某注册的公司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道路运输行业,其余公司均集中在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行业。

  7月5日,新京报记者在周边宿舍内采访了几位暑期未离校的学生,一位2016级汽修专业的学生告诉新京报记者,上述5人与自己同专业同级,但并不同班,他与他们并不相识,对注册公司一事不知情。

  不过,该名学生回忆,自己的班主任在今年7月初曾在班级QQ群里询问过,本班学生是否有参与或了解过“注册公司有钱拿”的情况,“我们班的同学全部回复‘没有’。”

  一名金某、何某的舍友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平时与他们极少往来,金某与何某也从没有向自己说过注册公司一事。

  7月3日报道,2019年暑期,有人在南京交通技师学院以1000元至1500元的“报酬”招募学生注册公司。该学校一名学生小刚在接受江苏新闻广播旗下荔枝新闻采访时也印证了此说法,“有的人给1000,有的人给1500”。“认识的人又介绍其他人,一个传一个,一个带一个。”

  7月5日,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招生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对于该事件学校不方便给予答复,“最近在招生,(这事情)对学校影响很不好。”

▲7月5日,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涉案学生金某的宿舍


  涉案公司注册地集中,部分信息虚假

  行政审批局的情况告知函显示,这些企业注册地重复,在短期内利用同一个住所申请办理多家企业,如2018年9月至12月期间,仅“新华村路188号6192室”和“星火创业大厦1幢1031室”2处地址被注册企业多达33家。

  在天眼查上查询南京交通技师学院5名学生的注册信息时也发现,5人注册的共计37家公司中,注册地址集中在6处,其中江北新区星火路20号星火创业大厦最为集中,注册了11家公司。

  7月10日,新京报记者来到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20号的星火创业大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星火大厦是江北新区公司虚假注册地址的“重灾区”。2020年3月,在一次排查工作中,星火大厦被发现“空挂”了约2000家公司。

  该工作人员表示,对有学生在该大厦空挂地址注册公司的情况不了解。其核查后发现,星火大厦不动产权证地址应为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20号”,但珊珊名下位于星火创业大厦某公司的注册地址却是南京市江北新区“文景路61号”。

  行政审批局提供的涉嫌恶意注册公司名单上另一处地址为“星火创业大厦1幢1140室”,新京报记者实地走访发现,星火大厦1栋11层的房间号最多只到1134室,1140并不存在。

▲7月4日,星火创业大厦1栋11楼,房间号从1101至1134,并无1140号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星火大厦1栋7至18层是业主自持,有部分业主会将《不动产权证》盖章复印件交予一些代做账的财务公司使用,有可能被这些公司转手倒卖了。

  如今,这2000家“空挂”公司成了让星火大厦头疼的问题。该工作人员透露,今年3月,星火大厦与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达成了一项“反制措施”,今后的新注册公司地址在星火大厦的,行政审批局都需要联系星火大厦方面,核实是否实际在此办公,如果发现“空挂”,则不会审批通过。

  情况告知函中的另一处集中注册地为新华村路188号6192室。7月15日,新华村路188号一家企业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新华村路188号是一栋4层楼,并无6192室,楼内办公的企业只有该企业一家。

该负责人表示,一周前,有关部门联系他调查情况,他才知道自己公司所在的办公地址被人“空挂”了。

  另一处注册了6家公司的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小营子265号,情况告知函显示,2019年5月22日、5月23日,行政审批局在与该地址产权单位南京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沟通后了解到,张某对此事并不知情。7月15日,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该公司,电话均无人接听。

▲7月4日,星火创业大厦1栋门口


  行政审批局发现异常后曾要求学生到场核实

  7月6日,行政审批局法律顾问倪杰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企业在注册时,法定代表人、股东可在网上电子签名,不必须到场,通过代理人在现场注册即可。

  一家财务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陈女士也证实,如果通过代理公司注册公司,客户只需要将法定代表人与股东身份证、注册资本与经营范围、拟用公司名称等资料信息提交给代理公司,在手机下载“江苏市场监管”APP进行远程核验电子签名,不用到现场就可以注册登记。

  当行政审批局在2018年下旬发现异常后,便要求只要有“00后”学生注册公司的情况,法定代表人与全部股东都要到场,在现场签字并且接受工作人员问询,确定是本人意愿后方可注册。

  情况告知函显示,该局工作人员将这些“00后”股东叫到现场后,曾反复确认其申请公司的行为是否出于本人意愿,并告知法律责任和风险,“但他们均明确表示自己知晓情况,也同意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业务,拒绝和工作人员过多沟通。”

  对于为何没能在注册审批环节发现注册地址存在问题,倪杰说,一般情况下,行政审批局只做形式审查,判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并不会去实地核查这家公司是否存在,即便存在材料造假的情况,可能也无法发现。

  天津凌宇律师事务所张利华律师也表示,根据2014年2月7日国务院颁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2016年2月6日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与2004年6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总局颁布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等规定,一般情况下,行政审批局只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张利华认为,即使申请注册的地址和房产证是虚假的,行政审批局的工作人员也不一定能够及时发现。在这个事件中,行政审批局发现异常,让股东到现场确认,表明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过核实,“算是比较谨慎了”。

  至于如何才能打击虚假地址注册的情况,倪杰说,现在审、管分离,行政审批局只能是对材料认真进行形式审核。而打击虚假地址注册,还需公司注册成立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地址进行核查。

  对此,7月7日,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某科室的一位科长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公司情况进行核查采用摇号随机制,并非每家都要核查。如果行政审批局发函、有人举报,对部分企业有疑问,需要市场监管局配合时,市场监管局会去上门核验。

  倪杰表示,行政审批局发现异常情况后,已于2019年8月19日向江北新区各部局发送了一封告知函,请求各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以防不法分子利用这些营业执照从事违法勾当。

  对于是否收到告知函,上述科长表示,当时“有看到行政审批局写的一些报告”,但他认为,行政审批局只是发出一份告知函是不够的,应该协调各部门解决问题,“不能出了问题以后往市场监管局推。”

  根据2019年4月1日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

  南京市江北新区2020年5月9日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责也显示,监管部门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委托(授权),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个体工商户)、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许可类工作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北京冠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毅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按照官网的显示,可自然推定监管部门有监管处理虚假注册的职责,如果接到告知函后没有采取核查责任,则可能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7月7日,南京市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公司“经办人”已被抓捕,曾陷债务危机

  这些批量注册的公司,最终被用来做了什么?据央视新闻及现代快报报道,这些注册的公司被人利用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及金额巨大。陈睿从原阳县公安局拿到的《拘留通知书》上也显示,珊珊是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的。

  前述情况告知函中提及这次大量注册公司事件的“经办人”名为卞学进(并附身份证号),新京报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发现,一名39岁曾在南京市六合区居住的人士卞学进与其身份信息吻合。

  裁判文书网显示,卞学进负债累累,身陷多起纠纷,包括民间借贷纠纷(4起)、银行信用卡纠纷(3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1起)。自2017年2月至今,卞学进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南京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标的17万元人民币,因银行信用纠纷分别被判决偿还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本金及利息6万余元;偿还中国银行江苏分行本金及利息32万余元、信用卡透支本金14万余元。

  在2018年7月卞学进与工商银行的一次信用卡纠纷中,因卞学进未能偿还欠款,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对其进行了立案执行,然而,法院“对卞学进的银行存款、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情况进行调查,均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对卞学进依法予以查找,也仍下落不明”。

  该案最终于2019年9月4日,在南京分行确认签字后,裁定终结执行程序。这也是卞学进在法庭公开审理案件中的最后一次现身。

  7月8日,一位卞学进曾经的租客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与卞学进已认识多年,9年前他从卞学进处租下了一处临街商铺。

  该租客回忆,2016年、2017年前后,卞学进在南京当地还是个“有名有姓”的人,生意做得很大,但他并不清楚卞学进具体做什么生意。

  当时卞学进有三辆车,开车来收租,有时开奔驰,有时开奥迪,住在南京一处较为高档的小区。据某二手房网站显示,该小区二手房每平方米均价在2万元左右,比周边小区贵约5000元。

  该租客说,2016年的一天,卞学进来收租时表示,2016年上半年,自己炒股赚了500万元,“我当时问他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他说再投800万元进去。”然而,到了2016年下半年,卞学进炒股失败,陆续将车、房全部低价出售,租客听他说过,“当时100多万的车20万就抵账了。”

  7月8日,新京报记者来到上述高档小区,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卞学进是他们曾经的住户,但2018年就不住在这里了。今年7月7日,还有三位外地民警曾来调查卞学进,“说是(涉嫌)诈骗罪。”

▲7月8日,卞学进在南京曾经居住的某小区

  7月8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办理该案的河南新乡市原阳县公安局民警周警官,周警官表示,现在唯一能透露的信息是,卞学进已经被抓。

  除此之外,新京报记者检索行政审批局提供的公司名单上与卞学进互为股东、董监事注册公司的其他人士,发现多人也曾陷入借贷纠纷。如2013年12月,46岁的黄某某陷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另外,29岁居住在南京六合区的王某某,于2019年3月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朋友借款4万元,到还款日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肯偿还债务,2019年12月29日被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判决归还本金及利息4.1万元。

  倪杰表示,为了防止此类恶意注册事件再次发生,行政审批局采取了多种措施。上述情况告知函显示,该局已经暂停对该类新设立企业的网上预审、登记核准,严格控制增量,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下一步要协调各个部门,包括监管部门、金融部门,共同对这个事情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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