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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牡丹区:校长之子邱之豪冒名顶替他人11岁起领国家工资 被开除公职,其父撤职



来源:山东菏泽市牡丹区政府  发布时间:

  菏泽通报“一校长之子11岁起领国家工资”:其父撤职

 
 
 
 
山东一校长为儿子伪造档案 11岁开始领国家工资


  山东一校长为儿子伪造档案 11岁开始领国家工资

  7月2日,山东菏泽。牡丹区政府通报“11岁小孩领取国家工资,被指顶替他人”,冒名者邱之豪已被“除名”开除公职,给予其父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

  最近山东那可是热搜不断,这不说山东菏泽有一校长之子被指伪造档案冒名参加工作,且11岁开始就领着国家工资一事引发热议,据新京报报道,对此,牡丹区应急管理回应称,冒名者邱之豪已因谋取不正当岗位被“除名”开除公职。另外,其父亲也已被免去校长职务,并受到党纪处分。

  自称当事人的张健在社交媒体上爆料称,2014年11月,他查到有个和自己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才知道在1999年自己被当时只有11岁名叫邱之豪的人冒名顶替,对方从当时起就一直拿着国家工资。

  7月2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对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之父邱兆海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给予除名。

  11岁,初中还没毕业,工作就安排了,还是体制内,有个当领导的爹就是不一样,就问你们这些拼命考大学的服不服?我真的是服了,原来当领导不是为人服务,是为一家人服务的哟。这样的事件我想还有很多,只希望加大力度严惩严查 严处。

  一个校长竟然能有这么大的权利?查吧,一定能牵扯出更多的奇能异士在后边操作,顺便把欠人家的工资全部补偿回来,最重要的是要有说法!要道歉!别让那些为国家拼过命的退伍军人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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