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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建议我们的注册制市场,一旦发现作假,应该永远退出市场”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

   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目前已在管理层以及高层之间取得共识。从金融委会议接连强调要“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提出“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到证监会表示“要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净化市场环境”,其态度堪称旗帜鲜明。

 
  但如何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却是值得市场乃至管理层及高层关心的问题。因为从过去的事例来看,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通常都是罚款60万元了之,这已经是原《证券法》规定的最高罚金了。而这样的处罚已经严重地危及到监管者的公信力,给市场带来了不良影响。这也是近期管理层及高层一再就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发声的重要原因所在。
 
 
 
 
  那么,该如何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呢?正在参加“两会”的来自上海代表团的樊芸代表的建言,正好击中了财务造假者的要害。5月22日下午,在上海代表团全团审议时,全国人大代表樊芸表示,“瑞幸咖啡在美国上市,一次作假,立即回家。建议我们的注册制市场,一旦发现作假,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樊芸认为:“单是处罚不够,甚至刑罚可能也不够,应该直接回家,永远退出市场。”
 
  让造假的上市公司永远退出市场!樊芸代表的建议值得称道。毕竟就目前的市场来说,罚款60万元,甚至罚款1000万元,根本危及不到造假者的利益,因为造假者之所得可能是几千万元,几个亿甚至更多,60万元的罚款只是相当于买了一张造假的通行证而已。而追究刑责,判刑不超过5年,这同样没有任何的震慑力。只有让造假者退出了市场,让造假者的利益化为灰烬,才是对造假者最好的打击。
 
  当然,之所以认为樊芸代表的建言击中财务造假者的要害,在本人看来,樊芸代表的建言包括了三层意思。一是造假公司要被退市,也即“应该直接回家”。二是“永远退出市场”,包括今后也不能重新上市,不可能再重返市场。三是造假公司不仅不能A股上市,甚至还不能到境外上市。毕竟让这种有造假污点的企业到境外上市,最终损害的是整个中资公司的形象。如此一来,财务造假公司也就只有死路一条,也即“造假=死”。果真如此,还有哪家公司敢冒险造假了呢?而股市就是要营造出这样一种不敢造假的市场监管环境,让每一家上市公司都成为诚信公司。
 
  当然,对于樊芸代表的建言,本人认为还有值得完善的地方。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有这样两点。一是要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不是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的,还必须跟投资者把账算清楚,要赔偿投资者的损失。由于财务造假公司将是永远退出市场,因此,作为财务造假公司来说,必须回购所有流通股份,而且回购价格不低于投资者的持股成本,以此改变A股市场长期以来形成的“上市公司造假、投资者买单”的局面。
 
  二是“永远退出市场”的不只是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还应包括财务造假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主要责任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其主要负责人与主要责任人才是罪魁祸首。因此,这种财务造假的公司在“永远退出市场”的同时,其主要负责人及主要责任人也应“永远退出市场”,包括不得在其他的上市公司担任董监高等主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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