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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南昌分行伪造客户签名违规放贷:男子未贷一分銭遭银行起诉欠贷2239万元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

图片来源于当事人微博视频截图

  一夜负债两千万是什么样的体验?“寝食难安”表达了项招辉的真实心情。2017年4月,一张来自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的起诉状打破了项招辉原本平静的生活,明明未曾向银行申请高额贷款,却被告知有高达2239万元的账款拖欠。
  根据起诉材料,项招辉发现有人冒用他的个人信息签署了《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司法鉴定证实指纹和签名确实不是项招辉本人所留所写,且经江西银监局调查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在放贷业务中存在多处违规行为。法院审理过程中,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最终撤回对项招辉的起诉。尽管律师表示项招辉基本无需承担还款责任,但银行对于项招辉希望恢复征信、获得赔偿的诉求始终没有给出答复,天降巨债下的漫漫维权路还在继续。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并发出了采访函,截至发稿仍未回复。
 

  天降2239万贷款担保?
  个人信息被公司实控人盗用
 
  接到华夏银行江西南昌分行的起诉书时,项招辉一头雾水,因为他从未向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借过数额这么巨大的贷款。根据起诉材料,他发现这笔贷款是在2015年5月6日由南昌索克斯信息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签订的,其中有一份《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的是他本人的名字并按有指纹,也是这个合同导致他涉案,案件中南昌索克斯信息有限公司欠银行承兑汇票本金和利息约2239万,项招辉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对于这个签名和指纹,项招辉非常确定绝非他本人所留。
  这时,他才意识到这与自己曾经工作过四年的江西天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有关。他在天腾公司工作期间,负责手机分销业务。为了规避单个公司的进货限制,实际控制人肖某用项招辉的身份信息注册了南昌索克斯信息有限公司,使他成为了索克斯挂名的法人代表,但该公司并没有实际办公场所,也没有员工,运营也均由肖某负责。2014年肖某曾告知项招辉,公司需要在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贷款,因此需要他前往银行签字,当时肖某还强调只是签字没有任何风险,但该笔贷款也在日后还清。
  2015年,从江西天腾公司辞职后,项招辉也多次找到肖某,要求变更南昌索克斯的法人,但肖某以找不到合适人选为由,迟迟没有与项招辉办理法人变更手续。期间甚至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要求他去签署贷款等相关合同,项招辉无奈之下联系当地公安机关。由于公安机关的介入,2015年5月12日,也就是2239万贷款合同后一周,南昌索克斯公司的法人才变更为他人。
  合同签名和指纹并非项招辉所写所留,图片来源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与南昌索克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天腾动漫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项招辉也向监管部门反映了问题,江西银监局于2018年8月受理了项招辉的信访。据《江西银监局信访答复意见书》,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员工在见证合同签署环节存在不实行为,银行在该笔授信业务办理过程中未严格审查《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资料真实性,未能及时发现员工的违规行为,存在贷前调查不实、贷中审查不严、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违规问题。意见书中还提及,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存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违规问题。
  目前,项招辉还在想尽各种办法维权,但他也表示,以自己当前的经济状况,恐怕已经无法承担进行法律诉讼的一系列费用,并且他的情况也不在法律援助包含的范围之内,生活恐再次陷入了绝境。他对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表示,首先,他希望华夏银行他公开或者书面的道歉,“如果是你的过错伤害了我,最起码可以给我说一声对不起,可是现在什么都还没有。”其次,请求银行能撤消非他本人签字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恢复个人征信;最后,希望能收到一定的经济赔偿。
  盗用个人信息能取得超2000万元的贷款,是否证实华夏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流程规范中存在诸多问题?曾说到会“自查自省自纠”的华夏银行目前处理结果如何?又采取了哪些整改处罚措施?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就上述疑惑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并发出了采访函,截至发稿仍未回复。


  律师:项招辉基本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虽然最终撤回对项招辉的起诉,但未收到银行书面声明、未恢复个人征信的项招辉仍忐忑不安,如果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再次起诉自己怎么办?自己究竟是否撇清了超两千万的巨额还款责任?
  为此,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的幺博文律师,幺律师认为项招辉基本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原因有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该条款反映了我国的“一事不再理”的基本法律原则。即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已经就金融借款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做出了相应的判决,如果再据此起诉,法院很可能将裁定驳回起诉;另外,案件中《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签字系他人伪造,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华夏银行南昌分行依据该合同起诉的败诉风险很大,直接撤回起诉是较好的诉讼策略,个人征信银行也应帮助其恢复。
  对于项招辉想从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申请得到赔偿的诉求,幺律师认为是有据可依的,具体金额根据项招辉各项实际损失来计算,但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成功率不大。
  从项招辉的遭遇还能得出一个惨痛的教训,在此前媒体报道中,江西中磊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民表示,把自己的身份信息交与他人进行使用存在很多的风险,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如交由他人注册公司,并成为法人代表,一旦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如进入到失信被执行名单等,都对自己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一定注意,谁注册公司,就用谁的身份信息,就由谁来到工商局进行备案,千万不要冒名顶替。
  这场银行贷款纠纷风波究竟将走向何处?项招辉的诉求能得到妥善解决吗?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将持续关注。


       男子莫名欠华夏银行2239万巨款 哭诉:未婚妻都吓跑了 有过轻生念头
 
  近日,江西男子项招辉投诉称,因被冒名担保,欠华夏银行2239万。经司法鉴定,该笔担保为他人冒名顶替。华夏银行明知错在自身,却不恢复其的个人征信和进行相应赔偿,让其走司法程序。
  “我一无所有,还要借钱去法院应诉,我也请不起律师只有自己去跑法院。”遇到这样奇葩的事情,让项招辉心力交瘁,“我现在每天都在焦虑不安中度过,没有了事业,本来礼金都给了准备结婚的女朋友看到这个巨额法院传票都跑了。”“心好累,因为这个事情弄得一无所有,我好几次有过轻生的念头,那种感觉真的无法形容的。”
  时间财经还注意到,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涉嫌为该借款主体“天腾系”公司违规放贷,涉案金额逾5个亿,TCL旗下公司作为收款人也被卷入其中。为此, 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还曾上书江西省政府。
  “天腾系”公司包括江西省天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腾公司)、南昌索克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克斯公司)、南昌市群房科贸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天眼科技有限公司,这4家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肖珣和肖山。项招辉涉案的这笔贷款主体就是索克斯公司。
  几千万的贷款居然能被别人冒充担保,又是怎样通过银行的层层审核?就相关问题,时间财经给华夏银行方面致电、致函。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欠贷始末
 
  2016年7月,由于自己开的店需要贷款,项招辉查询征信发现有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的贷款记录。项招辉找到华夏银行南昌分行,银行告诉项招辉,确实有一笔贷款是2015年贷的,还有2239万没还。
  当时,项招辉要求查看贷款资料,银行说“调材料要通过公安或者法院”。报警后,警察告诉项招辉:金额这么大,起诉银行的话,律师费和诉讼费会很高,要么就等银行来起诉。
  2017年4月,项招辉收到南昌市中院传票,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起诉其承担2239万的还款责任。项招辉到法院调取材料,确实有一份落款“项招辉”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3920万。
  不过,项招辉发现该合同的签名不太像自己签的,于是找了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希望银行能把面签照片给我核对一下,如果照片不是我本人的话就不要影响我的正常工作生活。”被拒之后,项招辉向法院提交了调取证据材料的申请,结果华夏银行拒不配合。
  无奈之下,项招辉又到法院去申请司法鉴定,直到2018年9月份才拿到了司法鉴定书,结果是指纹和笔迹都不是项招辉本人。
 
 
 
 
 
  司法鉴定出来以后,华夏银行才将贷款的面签照片拿了出来,核对了也确实不是项招辉本人。“我真的气的要发疯,明明就有照片,银行就是不提供,让我苦苦挣扎了2年多的时间。”项招辉表示。
  直到2019年3月份,项招辉才拿到法院的判决书,银行主动撤销了对其的诉讼。不过,因为银行撤诉但是没有具体说明这个贷款项招辉不用还了,他到其它银行还是贷不了款。
  因为这笔莫名的贷款,“每天都活在痛苦当中,成天在担心受怕中度过。自己卖掉了唯一的住房创业,结果因为无法贷款而停止,投资的钱也没有办法收回来,也根本没有办法工作生活,没有了收入来源。几次我都想跳楼结束自己,女朋友因为这个事情都离开了我。”项招辉表示,“我一无所有,还要借钱去法院应诉,我也请不起律师只有自己去跑法院。”
 

  贷款案中案
  这笔贷款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15年5月6日,索克斯公司与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约定,最高融资额度为3920万元整,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等,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2015年5月6日起至2016年5月6日止。项招辉、李某、肖珣及天腾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腾动漫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腾动漫”)为担保人。
  据项招辉回忆,2011年,项招辉入职江西天腾从事手机销售。之后,公司找到项招辉,以办“工资卡”的名义收了其身份证,在未知的情况下成了索克斯公司的法人,事后才知道。“我原来去工商局查过,注册登记的时候签名都是伪造的。”项招辉告诉时间财经。
  2014年下半年,项招辉从江西天腾辞职。之后,项招辉多次与索克斯公司交涉,于2015年5月12日正式卸任南昌索克斯法人。
  2017年4月,因未偿还承兑汇票垫款本金及利息,华夏银行将索克斯公司、相关担保人以及收款人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林汇公司”)告上法庭。
  经核查发现,项招辉并未在担保合同中签字。而翰林汇公司在法庭上则指出,案中天腾动漫与华夏银行签的《最高额融资合同》签订时间是2016年8月20日,其它案件中签订时间是2016年9月1日,这两份后合同编号一致;华夏银行提供两份签署时间不一致且缺少重大内容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是企图隐瞒该重大事项。
  翰林汇公司方面认为,华夏银行在履行前合同过程中有怠审失职的过错,相应的损失由其自身承担或通过刑事程序追偿。
 

  李东生上书
 
  翰林汇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28日,注册资本1.326亿元,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TCL持股比例73.69%),公司主营业务是IT产品的销售、服务业务,致力于为国内外知名IT厂商提供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移动互联产品及其配件的销售服务和相关物流、金融等增值服务。
  正是基于上述业务,翰林汇和天腾系建立合作关系。
  2018年底,江西省银保监局经核查发现,华夏银行南昌分行2015年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基础上连续为四家“天腾系”公司开出24张承兑汇票,总额为14920万元。
  “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办理的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并非只有24张承兑汇票,”天腾系供货商翰林汇财务负责人蔡先生告诉媒体,据翰林汇统计,2014年至2015年期间,华夏银行开出的以“天腾系”为付款人,华夏银行向翰林汇发放的银行承兑汇票共计162张,涉及金额10.12亿元。翰林汇实际收到83张银行承兑汇票共计4.72亿元,其中有79张在发放过程中被截留,面额合计53974万元。
  更为严重的是,翰林汇公司作为承兑汇票的“收款人”被华夏银行起诉承担连责任赔偿华夏银行的损失。
  江西省银保监局经检查发现,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未对天腾系提供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材料进行核检。司法鉴定认定银行资料中部分天腾系公司与翰林汇的采购合同、收款确认函上的“翰林汇公章为假章”。
  2018年12月,江西省银保监局作出的赣银保监信复〔2018〕2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显示,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在办理天腾系公司业务时存在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调查审查不到位、贷后管理缺失、在票据到期出现偿还困难时仍然继续新增授信以及员工存在弄虚作假等多处违规。
  同时答复意见书称,针对本次核查中发现该行存在的问题,江西省银保监局已经多次约谈该行行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求该行充分认识信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责成该行查明原因,划分责任,落实整改问责等。
  同年底,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曾通过广东省人大向江西省政府领导反映上述情况,江西省政府领导称将“依法公正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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