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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和林格尔县委书记、呼和浩特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市人大副主任王威亮受贿被公诉



来源:呼和浩特市检察院  发布时间:

   1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和林格尔县委原书记王威亮(副厅级)被提起公诉。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威亮利用担任土默特左旗旗委副书记兼金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呼和浩特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在担任和林格尔县委书记期间,玩忽职守,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962年出生的王威亮系内蒙古察右后旗人,仕途从土左旗起步,于1985年10月起从土左旗林业局干事做起,先后任土左旗旗委办秘书、团委书记、青山乡乡长、土左旗副旗长、旗委副书记兼金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正处级),后转任呼和浩特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年9月,王威亮担任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委书记,5个月后跻身副厅,任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和林格尔县委书记。
 
  2019年12月,王威亮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悉,王威亮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经内蒙古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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