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村民活着被户籍警登记死亡注销户口 要更正必须自己提供活着证明申报繁琐手续
有的人活着,却已经“死了”,有的人活着,却还要证明自己活着。这些奇葩遭遇都发生在了黑龙江的高先生身上。
近日,黑龙江绥化的高先生准备出国,在补办户口本过程中,他竟发现自己户口被注销,户籍信息显示他已于2017年死亡。明明自己前几天还使用身份证顺利处理交通违章,在日常生活上也没发现任何异样,那这“活人”究竟是怎么“死”在户口系统里的?
视频截图
当地户籍民警对此表示,这事一时难以核实,因为当年负责的管片民警已被调走。如果想要顺利恢复身份,高先生必须证明自己还活着,拿着能表明时间的日历或者报纸拍张照,在村里盖章证明。同时还要找三个村民来现场证明,材料准备齐全之后方可在当地户籍部门提交申请“起死回生”。
自己还活着,却因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错误,被莫名其妙地注销户口死亡了,如今想要纠正错误,高先生只能自己承担繁琐流程,还要准备材料,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户口为什么会莫名注销,对此应该做出合理的解释。现任户籍民警把责任甩锅给已经调走的人,并不代表就不需要有人为此错误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可知,居民进行死亡注销有着一套正规的流程,除了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卫生部门、街道、乡镇保健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签发的非正常死亡证明。而且按照法律规定,户口被注销后,身份证也同时失效。
但高先生“死”后两年,身份证也一直正常使用,说明在这起“被死亡”事件中,疑点重重,当时的户籍民警究竟是依据什么手续,如何操作户籍注销的,应该给“死而复生”的高先生一个交代。
如果是在没有任何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擅自注销一个人的户口,已经涉嫌违法,公安机关本应当对擅自注销公民户口的行为承担责任。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安系统内部并没有追责的意思,也没有主动为错误买单。
户口注销流程
出现这一奇葩事件,明显是基层工作人员存在严重失误,即便启动追责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理应首先解决问题,恢复户口,而不是把所有的难题都推给当事人。犯错的时候轻而易举,纠错的时候却一本正经,当然,严谨的工作态度没有问题,可这种认真劲儿用在此处,只会使简单事情复杂化,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负担和麻烦。
最近,与“被死亡”案例类似的事件频繁出现,比如,武汉市民佘洪燕“被吸毒”七年,她的出行、住宿等日常生活无法享受普通公民所拥有的权利和便利。这一切都是派出所基层工作人员错误录入信息造成的,而七年间,佘女生多次维权无果,错误信息始终无法删除,她不得不背负“吸毒史”,过着心惊胆战的生活。
就在上个月,媒体还报道了另一起“被事件”悲剧。来自四川乐山的杜鹏,在当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发现,他7年前竟在广安华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取保候审”。为了撤销错误的犯罪记录,杜鹏奔走等待近两个月迟迟未果,待到自己筹齐路费准备前往广安交涉的前一天,突然离开了人世。
虽然当事人的死亡原因不能一口断定与此事有关,但是漫长的纠错过程,无疑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明明广安华蓥警方对此已经承认是工作失误,却没能配合当事人解决问题。“被犯罪”的杜鹏费时费力,需要辗转多地,连路费都得自己承担,被侵权的人去为犯错的人买单,听起来就很荒唐。
如今,同样的状况又发生在了高先生身上。如果我们的公职人员和公权力部门都如此这般,只会逐步消耗人们的安全感和对公共部门的信任感。当然,并非苛求执法机关不允许出一丁点差错,犯错误并不可怕,关键在于权力机关是否能有责任有担当,在面对错误的时候用正确的态度去纠错。
没有完善的追责程序,将错就错继续侵害当事人的权益才是最可怕的。不让公民陷入“被时代”的困境,第一时间主动勘误纠错,让“被死亡”的高先生尽快恢复户口,再就失误展开调查问责,才是负责任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