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法治反贪防腐

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综合部主管收受奇瑞新能源、比亚迪、广汽新能源、上汽集团乘用车分公司、北汽新能源、东风特汽专用车、吉利汽车研究院等15车企集体行贿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时间:
  比亚迪等15车企集体行贿:为新能源车型数据过审
 
  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项某在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审核新能源车企新车型数据接入符合性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现金、购物卡等形式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25万余元。
  11月1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披露的一份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判决文书披露了上述案情。
  行贿方是来自国内各省市15家车企的工作人员,包括奇瑞新能源、比亚迪、众泰新能源、广汽新能源、上汽集团乘用车分公司、北汽新能源、吉利汽车研究院、长城汽车、长江汽车、东风特汽专用车、申龙客车、郑州宇通客车、成都大运汽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上海循道新能源有限公司。
  记者向部分行贿车企咨询行贿的具体情况时,均被回复称刚刚知道这件事,内部还在进一步核查中。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官网介绍显示,其全称为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于2014年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文批复成立,并负责业务指导。由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原“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交大教育发展基金会,以及上海市嘉定区光彩基金促进会四家单位发起成立。
  官网资料显示,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是上海市唯一的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基础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分析机构。主要职能为:采集上海全市新能源汽车和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数据,开展消费者驾驶行为与充电行为的研究,为全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政策制定与评估以及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规划提供咨询服务与决策依据等。
  多份官方文件也提到,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对在本市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实施必要的远程实时数据动态监控,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接入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平台。
  截至2019年2月28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车辆接入现状数据显示,接入车辆数248095辆,接入车企数117家,接入车型数702款。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沪0114刑初1015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三部刑诉[2019]5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项某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19年7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一)受贿犯罪事实。
 
  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间,被告人项某由国有独资公司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至民办非企业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担任综合部主管期间,利用负责审核新能源车企新车型数据接入符合性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7万余元。
  具体来说,这7次受贿行为中,金额最高的一次是2万元:收受奇瑞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给予的购物卡合计价值2万元;金额最低的一次是,收受广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给予的现金0.2万元。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事实
 
  2017年9月起,被告人项某与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先后担任该中心数据质量监测总监、车企管理部副经理,其利用负责审核新能源车企新车型数据接入符合性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至2018年6月间,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价值18万余元。
  这涉及13次行贿,其中,金额最高的一次是:2017年10、11月,其收受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及该公司合作伙伴张家港富瑞氢能装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给予的现金合计6万元。金额最低的一次是:2017年9月,其收受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海涛给予的购物卡合计价值0.3万元。
  裁判文书披露,2019年1月17日,被告人项某经电话通知后主动至上海市嘉定区监察委员会办案点,在接受询问时主动交待了上述主要犯罪事实,到案后亦作了如实供述。案发后,项某已退缴了违法所得。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项某身为国有公司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项某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诉机关认为,项某犯两罪,应予数罪并罚。控、辩双方认为,被告人项某在受贿犯罪中,具有自首情节,又能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其在非国家工作受贿犯罪中,也具有自首情节,能积极退赃,亦可以从轻处罚。结合项某的前科情况、收受贿赂的次数等,本院在量刑时一并予以体现,对辩护人关于项某可适用缓刑的建议不予支持。


  据此,一审法院做出判决:
 
  一,被告人项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在案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另一份裁判文书显示,项某一度进行了上诉。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沪02刑终1439号显示,原审被告人项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审理过程中,项某申请撤回上诉。
  法院认为,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项某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审根据项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法所作判决并无不当,且审判程序合法。现项某申请撤回上诉,本院予以准许。
 
  10月新能源乘用车仅卖出6.5万台,销量下滑45%,已连续四个月下滑。仍处于补贴退坡后的持续调整期的新能源车行业,此前就曝出过多家车企骗补事件,如今又因一则刑事判决书再次站上舆论风口。
  近日,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前管理人员项某的刑事判决书在网上公开。判决书显示,2016—2018年,项某在该中心任职管理人员期间,利用“审核新能源车企新车型数据接入符合性”等职务之便,先后接受15家汽车公司工作人员的行贿,受贿额总计25万元。判决书还显示,被告人项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15家车企工作人员行贿的时间2016年至2018年,正是新能源汽车骗补发生得比较多的两年。
 

  地方新能源监管平台负责人受贿25万
 
  11月1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披露的一份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判决文书显示,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前管理人员项某在该中心任职管理人员期间,利用“审核新能源车企新车型数据接入符合性”等职务之便,先后接受15家汽车公司工作人员的行贿,共计收受现金、购物卡等合计计价值人民币25万元的财物。
  行贿方是来自国内各车企的工作人员,这些车企包括比亚迪、众泰新能源、奇瑞新能源、上汽集团乘用车分公司、北汽新能源、吉利汽车研究院、长城汽车等共计15家企业。其中众泰新能源、北汽新能源、吉利汽车、广汽新能源进行过多次行贿,每次金额在1万元左右。
  15家车企工作人员为新能源车型数据过审行贿,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项某负责的新能源车企新车型数据接入符合性审核对新能源车企来说究竟有何重大意义?
  这首先要从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说起,其全称为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企查查数据显示,其成立于2014年12月17日,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心官网资料显示,中心于2014年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文批复成立并负责业务指导、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批准成立的非盈利组织(独立法人),由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原“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交大教育发展基金会以及上海市嘉定区光彩基金促进会四家单位发起成立。
  官网介绍其是上海市唯一的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基础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分析机构,主要职能为:采集上海全市新能源汽车和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数据,开展消费者驾驶行为与充电行为的研究,为全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政策制定与评估以及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规划提供咨询服务与决策依据;为企业新能源汽车商业模式创新,为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数据咨询和配套服务。
  而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所主导的数据接入流程事实上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车企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审批。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网上相关的新能源车公共数据接入流程为:联系数据接入对接负责人—提交公司基本信息—提交申请接入的车型信息—签署数据接入协议《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接入协议》—注册公司信息—注册数据接入账号—提供新能源汽车数据采集地标及数据接入协议文档—授权数据接入测试权限—车企搭建数据采集平台—双方数据接入联调—开始接入数据—数据接入100辆车并运行1个月—提交通过数据接入申请—给出数据质量检测报告《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质量检测报告》—出具红头文件《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检测报告》—授权数据接入正式库—推进办补贴与备案管理系统审批车型通过。
  可见,该数据接入在流程上的最终指向是第17条所涉及的“推进办补贴与备案管理系统审批车型通过”。


  新能源汽车的监管趋严
 
  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过程中,地方补贴是新能源补贴中的重要一环,早在2013年,上海市发改委发文,明确凡享受上海地方基础设施补贴的单位,其数据均需要传送至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
  上海对于要进入市场的新能源车有“备案”制度,所有车企要进入这一市场,首先要在国家推荐新能源汽车目录之中,同时必须通过备案审核。
  实际上,不只是上海,随着新能源汽车推广过程日益深化,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的监管也越来越严格。
  2018年6月21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正式建设完成,随后,几乎所有的车企以及地方政府的新能源汽车数据都陆续接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这一方面有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营水平;另一方面,也能有效的避免新能源汽车运营过程中的补贴给予错位的问题。据统计,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累计接入新能源汽车2356657辆。其中,纯电动汽车1994188辆,占总量84.6%,插电混合动力汽车359759辆,占总量15.3%。
  自该平台成立后,工信部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清算的参考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也以此为依据。去年工信部公布的《关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中,2017年被核减的车辆最主要的原因是未接入国家监管平台。工信部去年公示的2016年及2017年新能源车补贴清算结果显示,因“未接入国家监管平台”一项被核减的车型共51215辆。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