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灌阳县委书记、桂林市象山区委书记、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邹长新被逮捕
来源: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邹长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邹长新决定逮捕。
简历
邹长新,男,汉族,1959年4月生,广西兴安人,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律师。1976.09-1980.09 广西兴安县界首镇五一小学民办教师1980.09-1983.07 广西桂林师范学校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1983.07-1984.11 广西兴安县沿河农中教师、副校长1984.11-1988.06 广西兴安县界首中学教师1988.06-1990.12 广西龙胜县委政策研究室干事1990.12-1991.04 广西龙胜县五金公司经理1991.04-1991.12 广西龙胜县商业局副局长1991.12-1992.05 广西龙胜县民族贸易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1992.05-1993.09 广西龙胜县商业局局长1993.09-1994.01 广西龙胜县委办公室主任1994.01-1994.04 广西龙胜县委办公室主任(副处级)1994.04-1998.08 广西龙胜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6.09-1998.07广西大学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98.08-2001.01 广西灌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2001.01-2002.10 广西灌阳县委常委、副县长2002.10-2008.09 广西灌阳县委副书记、县长2008.09-2011.05 广西灌阳县委书记2011.05-2015.01 桂林市象山区委书记2015.01-2015.02 桂林市政协党组成员,象山区委书记2015.02-2015.03 桂林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象山区委书记2015.03起历任桂林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桂林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19.07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