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水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振飞涉贪污、受贿、行贿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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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振飞(正局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振飞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简历
陈振飞,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天津市人,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86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09―1986.10 天津大学水利工程系水利建筑工程专业学习;1986.10―1994.12 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工程管理处工程科助理工程师;1994.12―1996.11 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工程管理处工程科副科长;1996.11―2000.01 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工程管理处副处长;2000.01―2002.03 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工程管理处处长(1997.09―2002.03天津大学水利工程专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2002.03―2004.07 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工程管理处处长、党总支书记(其间:2003.03―2003.07天津市委党校第24期培训一班学习);2004.07―2009.05 天津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市水利局(市引滦工程管理局)副局长;2009.05―2015.10 天津市水务局党委委员、市水务局(市引滦工程管理局)副局长;2015.10―2015.11 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市水务局(市引滦工程管理局)副局长;2015.11―2018.11 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11 被免去天津水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2019.01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