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长、省委常委、统战部长曾志权受贿1.4亿元一审判无期徒刑
◆对被告人曾志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曾志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9年7月9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对被告人曾志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曾志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开发用地、承建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8091285亿元。
被告人曾志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曾志权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去年7月11日晚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曾志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财新记者了解,曾志权当天上午原本要参加省委常委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他被中央纪委工作人员带走。知情人士透露称:曾志权疑似“经济和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
曾志权今年55岁,是广东梅州五华人。曾志权23岁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专业,随后进入广东省财政厅工作。他先后担任过广东省财政厅企业财务处科员、副主任、主任;工交内贸处副处长、农业处处长等职。40岁时,曾志权升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47岁升任厅长。
2017年5月,曾志权当选广东省委常委,跻身副省级。他于2017年6月卸任省财政厅厅长和党组书记职务,结束在该部门长达31年的工作经历。直至2018年4月,他才身兼广东省委统战部部长一职。
熟悉广东官场的人士分析称:曾志权只担任广东省委常委的时间长达一年有余,这一情况较为罕见。据财新记者了解,曾志权的经济问题,指向其在广东省财政厅任职期间。公开资料显示,曾志权的两名副手——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和林楚欣,已先后于2012年6月和2014年12月“落马”。(详见财新网报道《广东省委常委曾志权落马 事涉任职财厅期间》)
曾志权落马时的职务为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在这一职位上落马的还有周镇宏,他于2012年1月接受调查。2014年2月,周镇宏因犯受贿罪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