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地产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邸达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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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邸达(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邸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邸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邸达简历:
邸达,男,汉族,1959年4月出生,河北赵县人,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1976.10—1978.08 天津市人民广播电台记者;1978.08—1982.07 天津财经学院商业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学习;1982.07—1984.07 天津财经学院图书馆采访科主任;1984.07—1986.11 天津财经学院教工团总支书记;1986.11—1993.05 天津财经学院图书馆副馆长;1993.05—1998.07 天津财经学院图书馆党总支书记、副馆长、代馆长;1998.07—1999.03 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03—1999.08 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08—2001.03 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都大酒店党支部书记、总经理;2001.03—2002.08 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美都大酒店总经理;2002.08—2008.03 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其间:2003.09—2005.06南开大学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03—2010.05 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10.05—2014.01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4.01—2014.05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4.05—2018.01 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01— 天津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