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钢铁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内蒙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崔臣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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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检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崔臣(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崔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崔臣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崔臣,男,汉族,1952年5月出生,内蒙古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工程师。履历1969.12—1970.07,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青年农场下乡知青1970.07—1972,02,内蒙古乌海市千里山钢铁厂当工人1972.02—1975.10,包头钢铁学院轧钢专业学习1975.10—1980.03,内蒙古冶金研究院技术员1980.03—1998.06,内蒙古冶金厅、机械厅工作,历任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1998.06—1999.08,包钢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厅主任1998.08—1999.10,包钢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处处长、办公厅主任1999.10—2002.04,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02.04—2004.12,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内蒙古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04.12—2007.05,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2007.05—2010.05,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0.05—2012.05,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2018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0月,被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2019年2月,崔臣(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